宜南法[2010]27号
南溪县人民法院
2010年度敬老工作总结报告
自200
8、200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县府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南溪县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实施方案》,以全面贯彻落实敬老模范创建工作任务为法院老龄工作重点,使敬老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院已成立了敬老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并结合我院实际,已对小组成员进行合理调整。充分体现了院党组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党组经常开会、定期调研研究敬老工作,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党组成员主动协调解决老龄工作重大问题,带头参加敬老法制宣传、重阳节活动、春节慰问等重要活动。
二、全面履行职责,努力保障权益
我院设立了老年合议庭于各主要审判庭,依法优先保障老年合法
权益。针对老年维权中存在的问题和老年人的实际困难,把建立便民机制、有效帮助老年人维权工作融入老年人诉讼的全过程,以立案接待为“窗口”,开通涉老案件绿色通道,落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专项服务和司法救助。2010年我院受理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9件,办理完结9件,审结率达100%。其中民事案件8件、刑事案件0件、行政案件0件、执行案件1件。在执行案件中,对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训诫。
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供咨询
我院利用集中和分散宣传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开展爱老敬老宣传
活动。特别是在每年九月九日重阳节和十二月四日法制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干警利用宣传栏、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爱老敬老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日常工作中,各业务庭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及时结合案件向旁听群众作爱老、敬老宣传工作。为了便于老年人知法用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利用基层法庭下乡巡回办案、调查取证、案件回访等时机,义务向所在乡、村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全面加强对本院的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我院现有28名退休老同志,无退休干部。其中副县级领导1人
(原任院长),副主任科员以上21人,科员7人。我院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对老干部进行管理和服务。
一是成立退休干部支部,通过支部活动为老同志提供交流、活动、
发挥余热的平台。
二是积极筹资订购书籍报刊,丰富老干部的文化生活。
三是老干部的工作经费只增不减。2010年保障老年干部活动经
费为两万元。
四是坚持在春节、重阳节、端午节、中秋等节假日对老干部进行
慰问。
五是一年至少召开一次老干部茶会。
六是对老同志生日、病患坚持关心慰问。
七是组织干警服务去世老同志的后事筹备、接待工作。
八是重大问题通报制度。对法院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及时通过
总结大会、座谈会向老同志通报,对工资待遇变动及时向老同志说明、解释、
九是通过座谈会、院长访谈等形式,征求老干部对法院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发挥老同志的参谋作用,有效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2010年敬老工作总结
抄送:县老龄委南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