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申请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郧西县夹河镇垃圾处理工程
建设规模:总库容17.98万立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6.25立方米, 日处理垃圾27.3吨,使用年限6年,概算总投资990万元。
建设单位:湖北汉江源环保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十堰市九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北华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施工概述:
该项目采用代建模式实施,于2011年10月立项,2013年8月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并下达投资计划,2014年4月开工,2014年10月竣工。按照相关要求,项目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完善了质量监督手续,并取得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工程竣工备案证,通过了白蚁防治验收、消防备案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完成了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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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大主体单位验收结论
1、建设单位
经各位单位专家代表现场共同检查验收,负荷设计要求与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现行强制性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2、勘察单位
设计及施工单位均按勘察成果进行设计与施工,工程主体质量设计及相关各方要求、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3、设计单位
经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均能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意工程竣工验收。
4、监理单位
本工程完全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资料比较真实,能真实反映施工的情况,该工程评定合格,同意竣工验收。
5、施工单位
郧西县夹河镇垃圾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在资料收集、整理方面,经检查比较及时且和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资料真实记录了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内容全面,符合规范要求。
工程在实物施工过程方面,经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市质监站领导认真监督、指导下,工程质量经检查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同意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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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保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中规定的设计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原则上通过阶段性环保验收。
根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申请进行综合验收。
申请人:湖北汉江源环保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