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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疫情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2:28: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系统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规范本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的效率与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疾控科管理制度

1、疾控科管理及工作人员人员要定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学习。

2、负责本单位防疫工作的人员,直接受本单位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

3、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后,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条件的录入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发现重大疫情时,及时报告本单位传染病领导小组,同时报告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积极配合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积极主动的搜索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要对新参加工作的医生和实习生进行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防疫站及本院制定的各类关于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

6、必须完成每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控制在98%以上,传染病报告的及时率控制在100%,传染病报告的完整率控制在100%的控制目标。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

二、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保健所、门诊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包括个体医生)负责所承担的责任范围的传染病任务及检测管理工作。

三、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分三类37种,对法定管理的传染病进行分类管理。

四、疫情的报告及管理按《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

五、发现传染病时应当采取必须的控制,防治措施。

六、对传染病病人需及时进行抢救隔离治疗,并开展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检疫,预防服药,应急接种等工作。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制定。

二、任何人均为义务疫情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录入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卡片留存。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各级医疗单位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及时登记及时录入国家疾病监测系统,重大疫情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将录入完的传染病报告卡妥善保管,分类存档。 传染病管理自查和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制定。

一、各村医疗站医生和本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大夫,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甲、乙、丙类传染病的有关要求及时、完整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二、各村卫生室、乡防疫室要建立病人登记薄和传染病登记册,及时登记传染病病人和保管好传染病报告卡。

三、每月自查本月本乡传染病管理工作,查看宣传、培训、基础资料的完成情况,做好记录。

四、每月对本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的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和指正。

五、辖区内各级医疗单位和医生,对传染病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瞒报、谎报传染病,造成传染病的流行或大流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辖区内各级医疗单位和医生,在每月的传染病管理自查过程中,传染病漏报率大于2%,村级防疫专干处10—30元罚款(从每月防疫工资中扣除),并在本乡每月的培训、开会中通报批评,对其他医生提出当面批评,对屡教不改者,报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局处理。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维护,确保本单位疾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的每日畅通。

2、确保每日至少上网一次,进入疾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录入每日收集到的卡片,并做好登记。

3、如录入人员职务有所变更,录入员有义务告知所在单位,要求单位通知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人员情况。

4、录入员要有爱岗、敬岗、护岗的职责,确保各单位进入系统密码的保密性。

5、录入员每日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录入时间为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在2小时内录入卡片,并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发现乙类传染病报告卡,应于6小时内录入监测网络。

7、发现丙类传染病报告卡应于12小时内录入监测网络。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专人负责,每天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卡片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审核工作进行完整记录。没有实现直报的单位报告的传染病卡片要进行详细登记。

9、录入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影响疾病监测网络的顺利进行,造成疾病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疾病的流行或大流行,我站将给予通报;后果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及录入员进行处理。

10、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录入员,除遵守医生职责外还要确保每日审卡、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站长。

传染病网络直报用户管理制度及职责

1、根据自治区和银川市对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要求制定;

2、各级传染病网络直报单位用户均要向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由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审核后,发放合格回执表,给用户建立系统编码、帐号、密码,并给予授权。

3、如录入人员职务有所变更,录入员有义务告知所在单位,要求单位通知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人员情况。

4、录入员要有爱岗、敬岗、护岗的职责,确保各单位进入系统密码的保密性。

5、录入员每日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录入时间为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在2小时内录入卡片,并立即电话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发现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应于24小时内录入监测网络。

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户由专人负责,每天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卡片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审核工作进行完整记录。没有实现直报的单位报告的传染病卡片要进行详细登记。

8、录入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影响疾病监测网络的顺利进行,造成疾病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疾病的流行或大流行,我站将给予通报;后果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及录入员进行处理。

9、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录入员,除遵守医生职责外还要确保每日审卡、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站长。 门诊日志及住院登记和化验登记 管 理 制 度

1、本院各科室、下属各村卫生室必须建立门诊登记册,有条件必须建立住院登记册和化验登记册。

2、门诊登记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复诊等项目。

3、病案登记要分科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住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

4、化验室登记项目至少要包括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姓名、日期等五项。

5、各登记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字迹工整,便于备案和查找。

疫情报告制度

一、我市区、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医疗站、厂(场)矿、学校医务室,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指派一名专干,负责收集、核实、登记、上报辖区范围内及本单位疫情报告卡,并定期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接受传染病监督员的督导检查。

二、发现重大疫情及时向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及时派员进行疫点处理,做好个案调查和处理记录。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要建立病人登记薄和传染病登记册,及时登记传染病病人和保管好传染病报告卡。

四、卫生行政部门定期考核,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的疫情管理工作,做好疫情漏报率调查。

五、旬报表、疫情报告卡,按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规定的格式,投递邮资总付。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挪作它用。 疫源地处理制度

一、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根据情况进行疫源地处理。

(一) 凡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即需进行疫源处理的肠道传染病,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1、对可能被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的场所(家庭、学校、托儿所、工作单位及停留较多的地方)进行终末消毒和杀灭污染源媒介动物等处理;

2、污水加氯消毒后排放,污物无保留使用价值的一律焚烧,粪便消毒处理达到无害化;3饮用水源被污染后,要封闭水源,进行消毒,动物剥皮所污染的土地、草原经消毒后将土层铲下10厘米,在原离水源、河流的地方深埋。

(二) 对除上述传染病以外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城区在24小时、农村在48小时内进行终末消毒及杀灭传染源媒介动物。

(三) 经常性地指导基层防保机构进行疫源地处理和技术培训。

二、各医院、卫生院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

三、乡镇防保组、医疗站、防保人员,在发现或接到上述疫情后:

(一) 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上述要求进行或指导病人家属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二) 配合防疫站进行消杀工作,凡需采样、监督、监测的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采样送检,进行监督工作。

(三) 要经常性地向群众宣传卫生防疫知识。

四、对没有按要求规定进行疫源地处理,造成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理。

消毒制度

一、医务工作人员必须有较强的无菌观念。

二、技术操作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三、注射室及诊室、病房等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四、医疗器械、容器、敷料罐等要高压灭菌、消毒物品要注明消毒日期,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五、注射室、观察室要定时用紫外线或消毒液进行消毒,病员被单要定期更换、消毒。

六、对传染病人,应按常规进行隔离,观察处置,以防止交叉感染。

七、对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消毒和处理。

八、一次性注射器及医疗用品,用完后及时毁形,具备有记录。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死亡病例的及时准确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

临床医生要求清楚完整准确及时的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婚姻、文化程度、住址、死亡地点、根本死亡原因、死亡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因编码等。

二、急诊、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的管理

急诊及住院医师要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登记簿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

三、死因编码和网络直报的要求

临床医生在确认病人死亡后,应立即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交予网络直报员。

网络直报员收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在核实确认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卡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直报并做好报告卡的收集、保存和登记。

四、死亡病例责任科室的管理

按要求对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培训,对资料收集和报告人员、编码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临床医生对死亡病例进行医学讨论,并做好各项记录。 负责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监督执行,接受上级机构的监督检查。 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守义担任,副组长由周桂英担任。负责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充分认识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注意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动态,认真落实各项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做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落实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的误诊,漏报。

三、配合与协作

主动与上级卫生监督管理局加强联系,沟通疫情信息,及时掌握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动态,积极配合防治。

四、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对本院相关人员开展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告、流行病学知识、消毒、隔离和防护基本技能培训,提高大家对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的认识,更好的应用于工作。

(二)物资保障。备好应急预防性药品、消杀药品及药械、检验试剂等物资储备和供应。

疫情报告人制度

疫情自查制度

疫情值班制度

实验室疫情上报制度

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学校疫情上报制度

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动物疫情监测制度

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院领导制度

院疫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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