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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8:18: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神池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山西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根据《山西省省级生态县创建指标》和《山西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确保省级生态县目标的实施,加速跨进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的步伐,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立县、生态强县战略,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全县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生态优先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原则,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生态县建设标准和要求,统筹规划,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从实际出发,实施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开发相结合的多形式、多层次的生态保护措施,有重点地组织实施一批有影响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坚持科技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大力发展各类教育,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引进急需人才,切实增强生态县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建立和改进与生态县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和效率。

坚持政府引导、经营环境的原则。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鼓励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生态建设,扩大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参与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手段,使法规的强制性与公众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营造社会公众关心和共同参与生态县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通过生态县建设,全面优化生态环境,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得到全面控制,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全面达到功能区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部达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森林覆盖率大于3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占种植总面积40%以上,城乡经济环境同步提升,全县6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其中西佛镇、黄沙坨镇分别达到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确保年内全面达到省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并通过验收。

四、重点工作

对照《辽宁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为平台,以重点区域、领域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为支撑,重点实施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生态家园、生态文化和饮用水源安全、人居环境示范八大工程。

1、生态工业工程。巩固县工业园区环境建设成果继续做好园区发展规划环评,明确园区产业定位,按照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合理布局园区项目,促使园区内产生的废物在园区内再循环再利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制度,综合运用管理、执法、经济、技术手段,保证县域工业增产不增污,按年度完成相应节能减排指标。加强招商引资,严把项目准入关。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继续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切实强化污染源头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淘汰工艺落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主要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100%。

2、生态农业工程。以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业向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向生态农业集中,做大做强新型农业。加强绿色无公害基地建设,以现有的无公害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为示范,培育特色村、示范园、种植大户,加大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的推广力度。孵化、壮大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建立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链,扩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规模,带动千家万户主动进行有机绿色无公害耕种,实现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40%。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从生产环节入手,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维护自然环境。提倡科学施肥,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有机复合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生物肥等高效肥料。提倡综合防治,加强对农药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销售,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各乡镇、园区负责积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地膜,加强白色污染防治,减少地膜回收难度,提高回收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研究和推广秸秆收集、加工贮存新办法,对不易贮存的秸秆,采用免耕或深耕覆盖技术,直接还田,切实解决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85%以上。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治理,该搬迁的搬迁,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可以治理的及早治理到位。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养殖业布局,合理划定易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积极落实“禁养”措施和政策,在畜禽产业发展区域,建立一批规模适度、基础设施齐全、治污设施配套、管理科学规范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加快推进养殖方式转变,逐步使畜禽养殖从低水平、分散性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发展。大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模式。同时,加大养殖场废水、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力度,防止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实现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达标排放率和粪便资源化率达到或超过省级生态县标准。

3、生态林业工程。林业部门负责强力推进生态林业工程,强化对原有森林资源的开发管理,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划定禁垦区、禁伐区,严格保护;加强对森林公园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效益林;对毁林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原则,限期予以退耕还林。广泛开展城镇绿化,以创建园林城镇为载体,加大城镇园林绿化力度,进一步提高城镇绿化面积。要进一步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继续抓好沿路、沿街、沿河、公园、游园、住宅区、及公共活动场所的造林绿化,按照“景观人文化、社区公园化”的方向,突出抓好自管小区、无主管小区及回迁安置点的绿化,抓好较大住宅小区的绿化改造提升,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和实施绿化工程,留足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低于标准的,相关部门不得审批、验收。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切实给予农民平等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经营、谁受益”原则,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吸收民间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向林业产业集聚,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切实做到“栽得下、管得住、长得好、栽一片、成一片”,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利用我县苗木基地的优良条件,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深入开展绿化乡村运动,努力做到见缝插绿,实现“村庄森林化、路渠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结合绿色长廊建设,构建一个“由点到线、由线及面”的立体森林覆盖网络。

4、生态旅游工程。县旅游局负责制定对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要求,确保旅游设施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科学界定旅游区的范围,合理设计旅游路线,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大对自然景观、景点的保护力度,合理进行旅游设施建设,以生态理念指导旅游设施建设,以旅游设施建设带动旅游环境面貌的改观。旅游区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必须科学处置和达标排放。将乡村旅游纳入环境监管范畴,进一步规范乡村旅游行为,加强对乡村旅游环境的监管,完善旅游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达标排放,避免餐饮废水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和水体。加快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

5、生态家园工程。实施多种环境综合整治措施,以点带面,以局部带动整体区域环境的改善,各乡镇结合本地建设规划,编制相应环境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镇村楼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铺设,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浓度,完成环保验收。根据城镇发展规模及趋势,筹建污水处理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开展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工程设施建设,实施河道整治及防洪续建工程,实现区域生态面貌的改善。推进其他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实施,除纳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外,采取地埋式活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力争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60%以上。同时,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国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防渗及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做到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是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做到“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淤泥、清杂物)、“四改”(即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治理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中转、集中处置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垃圾处理水平。要把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作为改善农村卫生、村容村貌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农村污染治理与废弃物综合利用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户用秸秆气话新能源,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构建一个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系统。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已命名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水平,采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引导乡镇争创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力争再创4个省级环境优美镇、11个省级生态村。被命名的省级优美镇奖励10万元,省级优美村奖励5万元。

6、生态文化建设工程。生态文化的建设,要求人们从精神形态上转变思维方式,在全民全社会树立生态价值观、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从物质形态上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把开发、利用和保护三者统一起来;从制度形态上强化生态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设,规范、约束人们和社会团体的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要“普及生态知识,宣传生态典型,增强生态意识,繁荣生态文化,树立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努力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按照这—基本思路,将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构建生态文化导向机制

一、政策导向。就是政府运用行政手段,通过政策引导措施,实现国家在落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尤其是运用经济杠杆和金融政策、投资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等,明确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促进社会生产领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在社会生活领域大力倡导健康、向上、文明的生活方式、行为准则和消费方式。

二、舆论导向。就是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通过大众和社会喜闻乐见的专栏、专题报道以及文学、戏剧、电影等形式,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唱响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正面引导,潜移默化,介绍博大精深的生态文化,传递珍自然、保护生态、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等各种信息,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三、市场导向。就是运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优化资源配置,拉动社会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绿色消费,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机制以及包括森林论证、环境认证、环境标识在内的认可论证机制,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的产品进入市场。

(二)构建生态文化驱动机制

一、政策驱动。就是运用产业政策的驱动力,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机制,加快新型生态产业的发展,引导和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尤其是鼓励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和洁净能源工业等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利益驱动。就是运用国家税费杠杆,建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严格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和“谁污染、谁受罚,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加大生产者消耗资源环境的成本,使在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自然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和浪费的生产者、消费者承担高额的经济补偿。

三、激励驱动。就是加大以现代生物技术和高新技术为依托的生物产业投入,鼓励对废旧可再生资源和城市垃圾的回收利用,并给予相应的配套服务和税赋减免,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三)构建生态文化约束机制

一、法律约束。就是建立和完善自然生态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行为关系。在加大执法与监管力度的同时,尤其要抓紧制定有关自然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矿区复垦、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使全社会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

二、道德约束。就是把伦理道德、社会道德、国民素质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政府、团体、社会、厂矿企业、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乃至每一个家庭,都要承担起生态道德与修养的责任,使之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三、制度约束。就是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探讨建立社会补偿制度,采取对口援助、智力支持、经济补偿等多种形式,逐步实行受益者对贡献者的生态补偿。

7、饮用水源安全工程。以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为着力点,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编制保护规划,对已划定的保护区要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尚未划定保护区的,尽快划定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巡查和整治力度,严禁在饮用水源地

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不折不扣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项政策,禁止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生产活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全县饮用水源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8、人居环境示范工程。发展节能、节地、节水、无污染的生态建筑,改善城市生态系统,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12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城市气化率达85%以上。

五、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公室

协调生态县建设的重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镇(场)区人民政府生态县建设规划和目标的落实情况。

2.县委组织部

把生态县建设的工作实绩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县建设方面的知识列入各级干部的培训内容。

3.县委宣传部

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县建设的宣传活动,将生态县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4.县环保局 会同发改局履行好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组织考核、指导督查污染减排和小柳河治理工作,完成减排指标和小柳河治理任务。协调生态县的创建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建设7个环境优美乡镇,12个环境优美村。

5.县发改局

将生态县建设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生态县建设40个优先项目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6.县经信局

围绕结构调整,以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为核心,加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工作力度。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加大节能考核力度,构建节能监察体系。

7.县教育局

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组织创建绿色学校,搞好生态教育试点和基地建设。

8.县监察局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9.县财政局 研究制订有关生态县建设的财政政策,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重点项目纳入财政专项预算,研究制定和实施生态县建设投融资政策和有关生态补偿机制。

10.县城建局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97%。

11.县交通局

加快交通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配合环保等部门做好营运车辆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实现达标排放。配合发改局、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报废营运车辆淘汰工作。

12.县中小企业局

在全县中小企业中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开展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以镁砂行业、化工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13.县农发局

发展生态农业,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农田节水示范区,并在示范区内建立土壤肥力定位监测点和节水模式效益观测点。开展农作物病虫无害化治理行动,实施高毒农药减量控害计划。推广“一池三改”、“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四位一体)等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能源环境工程”(大中型沼气池)、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14.县水利局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地下水保护,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亩。开展县(区)城市防洪续建工程,完成小柳河治理工程。

15.县林业局

大力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全年计划完成植树造林5.5947万亩。

16.县计生局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17.县广播电视局

普及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全民生态意识的宣传工作,运用新闻、社教、文艺、广告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普及生态知识,唤起全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自觉性。采取动态报道和专题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深入地对生态环保活动进行宣传。

18.县统计局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态县建设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 19.县旅游局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全面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做好生态旅游项目规划、开发的指导与监督,探讨发展生态旅游的新思路、新举措,促进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县动监局

组织实施畜牧业清洁生产项目,推广健康养殖方式,保护地方优良品种。

21.县团委

以“植树节”、“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生态环保纪念日为重点宣传生态建设,开展论坛、生态环保创意大赛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环境征文”活动评选活动,开展“青少年绿色家园”,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态县建设活动。

22.县妇联

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等社会活动。教育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县建设,树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倡导绿色消费。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以及日常办事机构,各镇、园区也要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将环境优美镇场区创建及生态县建设分解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各镇场区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生态县建设的要求,在县生态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树立创建一盘棋思想,理清工作思路,制定总体创建方案,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以生态县创建引领地方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快速发展。

(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县乡财政都要有年度投入预算安排,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用于生态县建设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对城镇、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环境建设等资金要优先向生态县建设项目倾斜,各镇场区和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的投入,要抓紧研究生态县建设重点项目,建立生态县建设支撑项目库,打捆项目、整合项目、做大项目,多渠道、多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县建设。同时,按照“一事一议”规定,发动农民筹资筹劳,参与生态县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完善机制,严格考评。出台环境优美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各类“创绿”活动以及专项创建活动的的奖励补助办法。将生态县建设工作纳入对各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中,作为领导干部是否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制定生态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坚决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要通报批评;对未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把生态建设工作作为年度宣传工作重点,深入宣传生态县建设基础知识及争创生态县的重大意义,形成“人人争创、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大力开展环保志愿者行动,每年都要举行重大的环保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生态县建设理念深入人心。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社会、公民的行为习惯,做到人人关心环保、人人注重环保、人人自觉自愿为生态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台安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O年九月十三日

腊口镇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吴坑乡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青田县省级生态县创建重点工作通报

省级生态县创建参考宣传标语

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推进会讲话

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推进会讲话

某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情况报告(定)

创建生态县工作汇报

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推进会领导讲话稿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神池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神池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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