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13年7月19日(上周五)晚下班后8点时许,刘所发现审计办公室下班后最后走的人没关灯。
对此事所里三令五申,但仍有同志缺乏责任心,为防止此现象再次发生,决定作出以下处罚:审计(15B11)办公室人员本月工资每人扣除十元作为罚款。
若再有此现象发生,所里要查清楚谁最后走不关灯,加大处罚力度!
特此通告
内蒙古华才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处罚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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