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告
公司所属各部门、各位员工:
经查,4月24日早晨7点50许,超市非食部门员工XX,在上班时间、上班场所吃早点,非食部门员工XX,在上班时间、上班场所玩手机。两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纪律制度,对公司形象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经讨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对直接责任人XX、XX处以100元/人的罚款; 对直接管理责任人非食部门主管XX处以50元罚款; 对间接管理责任人超市主管XX处以50元罚款。
以上人员请于接到通知5日内将罚款交于出纳,并深刻反省错误。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责任心,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告!
XX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处罚通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