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的申领业务说明
根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凡与金融机构发生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授信等信贷业务且在铜鼓县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为企业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自然人(以下统称为借款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铜鼓县支行申领贷款卡。贷款卡是借款人凭以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凭证。一个借款人可申领一张贷款卡。贷款卡编码唯一,在全国通用。借款人在领取贷款卡的同时应设定其贷款卡密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贷款卡为载体,通过使用现代化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时反映借款人在银行的资信情况。 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正确的《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书》;
2、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其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等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
5、法人企业须提供与当前实收资本构成相符的验资报告或资本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国外及港、澳、台出资单位提供含登记注册号的相关登记注册材料复印件),出资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
6、法人企业最近的上半年度、下半年度或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有审计报告的须同时提供审计报告;
7、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金融机构同意办理信贷业务意向证明书(证明书应注明所办的信贷业务种类、金额及时间);
10、《申请人基本信息模板》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