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实验课程是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与思维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维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促进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在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了汽车技术中心实验教师的岗位职责。(凡参加指导实验实训教学的教师均实验教师)
第一条: 实验教师必须树立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思想品质,在教学活动中要严于律己,认真负责,勤奋工作,努力起表帅的作用。
第二条: 实验教师按实验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协调实验指导。
第三条:实验教师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备课和撰写实验教案,必须检查仪器的状况,熟悉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知识,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第四条:实验教师必须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在指导实验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指导岗位。如偶遇确有要事且仅剩个别学生实验尚未结束时,应当交代其他教师或教辅人员代为照看,方可离开。
第五条:实验时,实验教师须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做到工整、正确。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要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和记录实验数据,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实验事故。实验教师还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等良好的实验作风;对于因责任原因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要责令损坏者检讨,并按规定作出赔偿。
第六条:负责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工作与值日情况,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
第七条: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及时发还给学生。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学生重写。按课程规定的评分标准,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第八条:学期结束时,负责或协助课程负责人进行该实验课程的期末评分汇总、教学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承担本课程常见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和鉴定等技术工作,管理与使用仪器,保证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条:必修参课程组的教研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有关工作,如指导新教师、参与实验教材的编写等。积极参加实验课程的改革,对“中心”的发展和课程建设的提出意见与建议。
汽车工程系
2011年9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