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学校药剂教研组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指导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系统掌握相关的实验理论及熟练的实验技能,具有独立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能够对其做出相应的理论解释的能力。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积极参加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三、学期初,要配合实验主讲和实验中心主任做好新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设计实验题目(表明原开、改造、新开的实验数),安排实验时间;向实验中心交本学期开设实验所需仪器设备、试剂、化学材料等的种类及数量预算报告。
四、指导实验前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材(或指导书)认真备课(原理,操作要点, 实验注意事项)。开出实验前,必须提前进行准备实验。
五、在实验过程中严格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学生实验情况(包括实验预习情况、实验基本操作等),讲解实验原理、仪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习惯。
六、参加实验(实训)室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台和实验凳等落实到每个学生;建好仪器设备档案,并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了解有关先进仪器设备动态,促进实验(实训)室的现代化建设。
七、爱护仪器设备,做好经常性保养、维护工作,保证仪器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实验(实训)场所清洁卫生和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防火防盗工作。
八、指导教师应讲解实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学生严格按安全规程进行实验操作,并对学生进行突发事件处理的教育。如遇突发事故,应按正确应急方法的相关措施,并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正确应对。
九、提出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维修、报废等计划和实验(实训)低值品、易耗品以及实验用动物的购置计划与验收工作。
十、根据任课教师的学期实验(实训)计划,做好课前准备,课中辅导和课后整理工作,参与实验(实训)考核、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评定实验(实训)成绩等工作。
十一、做好实验(实训)室的日常记录,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实验(实训)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实训)秩序、设备完好和人身安全,处理各种事故。
十二、完成中心领导和系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