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与寺庙合作意向书
一、合作背景
随着景区日益完善,景区游客量日益增多,双方共同合作已经成为共识,共同合作才能更好的服务游客,才能将佛法更好的传播。
二、合作内容
1、凡是寺院推荐的人员来景区斋堂用餐,10人以上者将本次收入的10%作为香油供奉;
2、法物流通处所销售佛教用品,请竹海寺大师开光,凡是开过光的法器销售,每件法器收入的10%作为香油供奉;
3、香客烧香从法物流通购买者,佛香收入10%作为香油供奉;
4、为了弘扬佛法,竹海景区邀请竹海寺大师每月1-2次讲法;
三、产品建议
1、佛香成分最好为为天然原料,佛香产品做如下细分:a、专业法事庙会用香;b、公司求财用香;c、店铺开业经营,求财用香;d、金榜题名用香;e、高端人士家庭用香;
2、护身法物是指佛教信徒使用的佛珠、护身符、佛像等。建议护身法物做如下细分:a、护身符、佛像等;b、男用佛珠、女用佛珠、健康平安佛珠、升官发财佛珠等;
四、营销
1、义利结合:将弘扬佛法教义、佛商文化和佛教用品营销推广进行有机结合;将佛法教义与现代经商理念、管理理念、领导理念有机结合,全力打造佛商文化。
2、文化营销:将佛商文化内涵融入品牌,形成文化上的品牌识别,进而吸引各类商界人士、大小老板。
3、公益营销:建议与贵州佛教协会联合组织“佛商文化万里行”等活动,使寺院成为“佛商文化研讨培训基地”,建设佛商文化实验寺院。将佛法和经商理念、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倡导佛商理念,开展“学佛与现代企业管理”讲座培训活动。
《景区与寺庙战略合作意向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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