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
1.施工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取得相应资质、有较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对该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结合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拿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并监督实施;
4.加强分包管理工作,要保证工程的主体部分、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由本项部施工;
5.加强对外部施工单位及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外部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上岗前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6.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对每个施工人员(包括外部施工及管理人员)都要进行逐级的安全技术、安全操作交底,让施工人员了解本工程可能存在和出现的安全问题、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和处理方法等;安全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并且要双方签字确认,签字不应仅仅是一种形式和规定,必须作到交待不清、目的不明、操作不会等一律不得强行签字;
7.组织实施与监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
8.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要立即采取措施、确定解决方案、落实解决人员、明确解决的任务、规定解决时间及时解决;
9.要定期向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分析安全形势,分析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整改措施,解决安全与生产的矛盾;
10.如果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要立即向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报告;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保护已完工程;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如实、及时的反映事故发生时的一切情况;事后要总结经验教训。
《北航通信项目负责人安全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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