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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7:00: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一、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

2、局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指示、决策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全局性、综合性重要工作和人事问题;讨论决定局属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提请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部署局总体工作及其它需要议定的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决定召开。

(二)局办公会议

1、局办公会由局长、副局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2、局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决定和会议精神,讨论贯彻落实意见;听取所属单位和各股室的工作汇报,通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布臵阶段性工作。

3、局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办公室负责承办。 (三)民主生活会议

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局长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有关人员列席。会前,应分别征求下属单位及各股室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和整体工作建议,确定会议主题,以便有 1 的放矢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并按规定上报会议的内容。

党员(行政)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局机关党委统一部署,分支部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前,应召开支委会,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了解各方面的意见,确保生活会的质量。

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二、学习制度

(一)局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局中心学习组学习由党组书记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及局党支部委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时事政治和有关文件,以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全局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值班领导负责召集。

2、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有事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参学情况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全体干部职工既要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又要认真坚持自学,自觉参加统一培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

4、学习要做到九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教材、有专题辅导、有中心发言人、有学习记录、有考勤登记、有专用笔记本、有体会文章、有考核奖惩。

5、学习方法上做到六个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常规学习与网上数字化选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指导工作实践相结合。

6、开展学习检查考核。每个干部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由局学习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将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7、要注重业务学习。

三、文明办公制度

1、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2、工作时间不闲谈,不串岗,不大声喧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保持正常办公秩序。

3、工作接待主动热情,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认真办理。

4、对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不拖拉,不推诿,保证质量,按时完成。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一天一打扫,做到窗明几净,摆设整齐。

6、仪表端庄,讲究礼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

四、考勤制度

3 l、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无故缺勤。

2、加强考勤管理。对干部职工考勤实行“办公室查岗登记,分管领导巡岗抽查,发现脱岗询查警示,突出问题诫勉追责”的管理模式。

3、有事有病请假。事假、病假一律履行请销假手续。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在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不在家,由值班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突然患病不能履行请假手续者,可电话或请人带信告知,事后补办病假手续。凡请假者均应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假满后及时销假。

4、工作人员出差、请假或其它原因未在岗时,要向领导汇报正在办理或有待迅速办理的事项,办好交接手续,由领导指定他人代行其责,确保工作不断档、不贻误。

5、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所有加班情况由办公室每月进行公布,公布后的加班情况作为年终兑现加班补助的依据。

6、认真执行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规定,办公室、各直属单位及早做好统筹安排,督促工作人员执行带薪休假制度,以体现党和政府对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关心。

五、信访工作制度

1、处理来信来访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十日班子成员轮流接访。

3、接待来访人员,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坚持首问负责制。

4、经办人员接待处理来访,做好要点记录,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耐心细致地答复来访人员所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诿。

5、对群众来信,由办公室认真登记,针对不同诉求情节和业务性质,送相关领导阅处,按领导批示意见转办,并做好去向登记。

6、对领导机关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按照局领导批示意见,办公室要及时登记并转办,经办人员要会同股室及所属单位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按规定的时间,呈报办理结果。

7、对群体性信访事件,参与接访人员应按政策规定和局领导要求,妥善慎重答复政策,处理事件。任务完成后,写出书面汇报材料,送局领导阅知并交办公室存档。

8、局办公室负责综合管理信访业务,及时转办、督办信访件。

六、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规则

凡属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等所有来文来电均由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负责签收、登记、分发和处理。

(二)传阅规则

1、文件、文电等按急件、三密件、普通件分类登记保管。按照轻重缓急先由值班领导或办公室写出传阅意见,再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按阅文范围及时传阅。

2、属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先传阅,再根据情况分送到有关股室和局属二层机构单位。领导批示的文件、材料,按批示办理,需督办落实的要及时报告结果。

3、任何人不得截取文件,不得撕页,不得遗失文件和乱做标记。

(三)制发文规则

1、制文规则

文件的起草按照各股室职责范围进行,并由各股室直接送分管领导审定。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由办公室拟稿。所拟文稿必须符合公文规范,由办公室及分管领导负责把关。属会办会签文件,经办人员要与会办会签单位联系协调。

2、审签规则

所有文件均由拟稿人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局长签发。

3、打印规则

(1)打印范围:综合性文件及材料由办公室打印。业务性材料由各股室将录入校对后的电子文档交办公室印制,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在外打印。

(2)需送印刷厂印刷的,由股室列出计划,经分管机关的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询价后统一交付印刷。

(3)文件校对:凡打印和印刷的文件、材料必须认真校对。原则上谁拟文,谁校对,谁负责。

4、文件归档

(1)上级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

(2)本局产生的文件、资料,打印后将底稿连同正式文件二份由办公室归档。

6 (3)参加上级机关重要会议的有关文件、材料,与会者应及时如数交办公室处理并归档。

(4)所有文档由办公室定期向局档案管理中心移交。

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印章和指定的业务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其它印章由各股室管理使用。

2、使用印章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同意(以领导签批,授权为依据)。

3、凡使用印章,须进行登记,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使用。

4、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使用。

5、局党支部及局工会印章分别由有关人员负责管理使用。

八、内部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凡需要接待的客人,经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标准统一安排,并负责签单。接待工作要做到既热情大方又勤俭节约,不超标接待。

2、就餐标准:在公务活动中凡接待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领导,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待并请主管的局领导出席;外省市县有关单位参观来访人员,一般只接待一个正餐,客人宿费及往返交通费、旅游观光费自理;凡接待本县乡镇组织人事、劳动保障事务所、包村联系村村干部等单位来局办事的一般工作人员,一律由对口股室对口接待,需要安排用餐的,必须事先经办公室报局领导同意,原则上安排在局机关食堂用餐。接待副科以上领

7 导的来访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对一切接待开支必须从严控制,确需接待的,必须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接待标准:(1)厅领导、县处级领导原则上按每人 元以内;(2)科级领导原则上按每人 元以内;(3)其他人员按每人 元以内。

3、公务来往原则上不能用公款到营业性歌舞厅、按摩厅等娱乐场所活动。

4、禁止机关工作人员以开展公务活动为名公费请客或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相互公费宴请。

5、加班就餐。因统一安排加班工作需要就餐的,须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九、小车使用管理制度

1、局机关小汽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在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工作人员因公用车。局属单位的小车服从局机关统一调控使用。

2、本着既保证工作用车,又提高服务质量,节能降耗的原则,各单位小车燃料消耗统一实行IC卡管理,定卡定车。

3、司机要爱护和保养好车辆。需要维修时,应事先到办公室登记,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联系在指定维修点维修.

4、外单位向局借用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必须由本车司机驾驶,车辆费用由借车方负责;本单位职工因特殊情况私人需要 8 用车的,须经局长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允许的公车私用所发生的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车况完好、牌照和各种手续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转借他人使用,切实保证准时安全行车。

6、司机无出车任务时,应按时在办公室上班,并主动做好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7、车辆外出被罚款100元以内的单位负责,100元以上的由驾驶员负责(领导在车上每人负责一半,三人以上的平分)。

十、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1、各股室计算机由股室负责人指定人员管理,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

2、各股室需上网的资料要经过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网络管理人员方可上传;需要在网上回复的问题,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拟定文稿,经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后,方可回复,签字文稿交办公室存档。

3、禁止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玩网络游戏、聊天、听音乐、看影碟等。办公室要负责监督检查,发现上述情形的及时警示纠正。

4、所需计算机耗材统一在办公室领取,不得私自购买。计算机出现故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维修。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涉密业务不得连接外网,凡上网传播的文件和资料,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不得散播违法信息,不得参与网络炒作,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十一、职工福利费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120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8周岁)。

2、机关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局工会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500元以内开支。

3、干部、职工调离、退休纪念品,每人400元以内;

4、机关干部职工的亲属亡故,由局工会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400元以内(不含花圈、香纸)。

5、困难职工慰问由局工会组织进行,所需经费在工会费中列支。

十二、差旅费

工作人员出差、学习、考察费用严格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桂财文字[1996]4号)及《龙胜各族自治县关于自治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出差期间,超标准支出的费用,原则上自理,特殊情况应当书面说明,经局领导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酌情报销。出差一般不乘坐飞机,确因公务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乘坐飞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自愿乘飞机者按地面差旅费标准报销。出差人员需借支差旅费的,根据出差天数,地点、交通工具确定借支标准,经局办公室核定借款金额后报局领导审批。所借差旅费必须在回单位后7天内冲销。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

10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开支费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 预算管理。实行收支统管,统筹安排的预算管理办法.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规划财务审计科负责对各部门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督促检查落实。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办理。

第四条 收入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市财政关于“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收款收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所有收费严格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严禁白条收费,

11 不得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

第五条 支出管理。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机关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1.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包括打印纸、复印纸、计算机耗材等)由局办公室购买和管理,各股室按需要到办公室领取。办公设施(电脑、空调、打印机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行政府采购。各类报刊杂志的征订由各股室提出要求,报办公室审核平衡后统一征订。非易耗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各股室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2.差旅费。工作人员出差、学习、考察费用严格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桂财文字[1996]4号)及《龙胜各族自治县关于自治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出差期间,超标准支出的费用,原则上自理,特殊情况应当书面说明,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不乘坐飞机,确因公务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乘坐飞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自愿乘飞机者按地面差旅费标准报销。出差人员需借支差旅费的,根据出差天数,地点、交通工具确定借支标准,经局办公室核定借款金额后报局领导审批。所借差旅费必须在回单位后7天内冲销。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

3.会议费。局机关每年召开的年度表彰会、工作会及年报会等业务会议,由各股室年初作出计划,报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后呈

12 报局领导审批,然后根据领导批准的计划统一列入当年经费预算.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费用,各类会议原则上在县城召开,特殊原因要到各乡镇召开的会议,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并编制经费预算说明,经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

4.印刷费。各股室因业务工作需要印刷的文件、资料、报表、合同书、证书等应列入年度预算,不得超预算使用。付印前将计划与预算报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付印手续。

5.交通费。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本局所属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投保、定额加油的办法。具体有关事宜详见《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6.电话费。办公电话严禁拨打私事电话和各种娱乐服务性电话。严格控制电话费的开支,因工作需要打长话的,要做到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7.接待费。在公务活动中凡接待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领导、外省市县有关单位参观来访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待并请主管的局领导视情况出席,一般只接待一个正餐,客人宿费及往返交通费、旅游观光费自理;凡接待本县乡镇组织人事、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单位来局办事的一般工作人员,一律由对口股室对口接待,需要安排用餐的,必须事先经办公室报局领导同意,原则上安排在局机关食堂用餐。接待副科以上领导的来访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对一切接待开支必须从严控制,确需接待的,必须尽量减少陪餐人员。接待标准:(1)厅领导、县处级领导原

13 则上按每人100元标准以内;(2)科级领导原则上按每人80元以内;(3)其它人员按每人50元以内。接待时一般不得购烟。

8.所有经费开支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先签字后报销的一支笔审批制度。正常办公经费开支,由局办公室主任核实签字,再由局长签字报销,重大经费开支必须经局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决定。所有经费的开支实行每周一签字制度。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的发票不予报销。

9.赞助捐助费。(1)县内各乡镇农村公益事业到我局要求赞助的一般给予300元赞助,本系统干部职工家乡所在地公益事业要求赞助的给予300至600元赞助;(2)因病困难向我局申请赞助的一般给予300至600元的捐助;(3)上大学求学捐助的一般给予500元。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局机关办公室统一设臵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负责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统一管理。财产核实后,按股室列出清单,且一式两份(规财科一份、各科室一份),每年清查核实一次,发现遗失要及时追回,损坏要及时修理。新购臵的要及时记入台帐,损耗报废的要及时办好处理和报损手续。

第七条 财务监督管理。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终对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14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

1、列入固定资产的条件:一般设备单价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3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单价虽不足2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财产。

2、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建帐、记帐、分类核算、验收、调配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由财务室负责,做到帐物相符。各股室负责所配给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管理等工作。

3、每年年终由财务室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一般性的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确已失去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致损而无法修复的,由使用股室提出申请,报财务室核实后作报废处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报废收回的残值,上缴财务室纳入机关基金管理。

4、要加强对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录放机、照相机等贵重设备的管理,坚持专人保管,责任到人的原则,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5、固定资产的借用要办理手续,借时检查,还时验收,损坏由借用人员修复,遗失按折旧后赔偿。个人不得长期把公物臵于家中使用或变相化公为私。

6、职工调出或离退休时,对配给其个人使用或由其保管的物品,应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二)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购买后应交管理人员验收、登记,并建立领发登记制度。

2、公共用品(包括值班用品、劳动工具、卫生工具等),由专人统一管理。车辆管理使用的公共用品,也要登记造册,指派人员妥善保管。

(三)礼品管理

1、因社交活动事先购买的各种礼品由财务室指派专人保管,并建立入库领发登记手续。需要赠送时,报请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批。

2、会议结余物资和外地馈赠礼品,均应如数移交财务室礼品管理人员登记保管,需要使用或分发职工,由财务室提出意见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能处理。

3、礼品保管人员要经常对物资进行检查,防止老化和食物过期变质,对临近限期的物资,财务室提出意见,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及时处理。

局机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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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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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

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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