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柯柯牙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效减少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社区安全生产办公室每月应组织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月月底必须按时呈报安全生产月检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二份上报办事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设施、场所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社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员或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应当书面上报市安监局处理。
四、“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社区安全生产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
五、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安全治理整顿活动,由办事处安全生产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各社区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计划步署。
六、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治理整顿的计划、方案、总结等文字材料由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社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每月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属于需要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解决的,及时报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七、各社区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在责令立即整改的同时,要及时报告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立即上报市安监局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