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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7 12:04:08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公司所属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确保公司所属项目开发建设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 4 管理规定

4.1 综合管理二部负责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公司《建设工程危险源辨识评定表》及各总包方报审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实施标准》对各区域的施工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方式如下:

①对于查出的危险源及不符合以公司正式发文方式至工程各部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抄报集团领导、内审部及综合管理一部。

②对于查出的严重危险源及已发文但未能按期整改完成的一般危险源,综合管理二部将以发黄文的方式(在文头标注黄色)要求工程各部督促整改,同时抄报集团领导、内审部及综合管理一部,黄文将纳入绩效考核。

③对于发黄文仍未整改的,综合管理二部将以发红文的方式(在文头标注红色)要求工程各部督促整改,同时抄报集团领导、内审部及综合管理一部,红文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严格考核,同时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部门责任人的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4.2 公司工程各部、水电部、装修部、绿化部是公司各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过程监督管理的落实部门,负责对区域内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跟进管理,负责配合政府安监站、公司管理部门在本区域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内容立即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确保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状况符合国家、公司及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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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职责

1.安检科职责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行使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安检科有专职安检员组成的安全大队,负责对全矿井下生产头面、点线跟班实施全面监督。

2.机电科、通防科分别为机电专业、通防专业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履行本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3.生产科、地测科等单位为各自的业务技术保安范围职责。

4.技术员零点行动,工会群监网,团委青安岗,三条线安全管理,采取不同形式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5.机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督察小分队,坚持深入井下,队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监督。

二、检查形式

1.矿每旬定期(逢五)有矿长或分管安全副矿长主持,安检科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全矿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

2.各专业部门(机电科逢

十、通防科逢

二、生产科逢四)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井下进行一次专项全面安全检查。

3.安检大队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巡查人员对各施工地点进行巡视抽查。

4.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安全监督网员和青年安全监督岗员进行定期检查。

5.各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对自己的分管区域进行自查自纠,充分发挥“班队长抓安全第一责任者”这一机制的监督管理作用。

6.各单位每五天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并按制度认真整改。

7.各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汇总到安检科,由安检科和各部门分别下发隐患整改单进行落实。

8.对不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检查或在检查中不负责任的责任人,按矿发1号文件实施处罚。

薛湖筹建处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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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自治县立诚中学

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促进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级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杜绝事故发生。要不断改进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学习安全检查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自查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严排细查,以查促管,限期整改的原则,本着对学校师生负责,对检查质量负责的精神,做好监督检查、整改工作。

四、学校安全检查以综合性检查为主,要不断创新检查方式。综合性检查包括: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定期汇报,检查教室、各库室、学生宿舍、食堂、学校小卖部等学生活动场所。现场察看各种设施和常规管理,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重点检查漏雨渗水,电线线路老化,线路不规范,电器开关裸露等局部不安全现象;教室、宿舍、实验、微机、图书等功能用房的安全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及二十四小时值班情况。食堂管理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要求。

五、校内其他设施情况检查:

(1)厕所、水池、储藏室、楼梯及栏杆、校墙、路灯、旗杆等公用设施有无安全隐患。

(2)实验室电路是否规范,危险药品是否规范有序;实验课是否规范操作。

六、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责任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限期整改。

七、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对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的考核之中,与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

八、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按学校要求履行职责的,视情况予以行政处分。停职审查等处罚办法。

务川自治县立诚中学安全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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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坚持每周五安全大检查,次周一复查,周三督查,周

六、周日群监以及青安组织突击检查和零点查岗,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闭合式”整改。

2、坚持领导干部调度值班下中、夜班检查制度,并执行调度双值班制度,坚持主值班下中夜班,副值班下早中班制度。基层区队值班人员要坚持井上、下24小时不离岗制,空岗就下岗。

3、开展好领导干部“三项指标”量化考核。

4、执行生产副总、生产部室负责人包挂区队制度。包挂人员要协助区队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督促整改,提高区队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每季轮换一次。

5、每月成立特种安监小分队及专项或综合安全小分队(每季第一个月成立顶板小分队,第二个月成立机运小分队,第三个月成立综合小分队),安监小分队重点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专项小分队和综合小分队重点检查顶板、机运、火工品等“三大薄弱”的治理情况。安全小分队要严格执行“四定”、“三包”、“二抓”、“一不准”的制度,采取反复查、查反复及“杀回马枪”的检查方式,坚持中、夜班交叉深入井下现场,反“三违”、除隐患。积极开展队际之间的安全监督检查竞赛活动,完成考核指标。

6、长距离巷道贯通时,矿成立的领导小组成员,要与工人同上同下,现场管理要到位。

7、跟班安监员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抓细管,狠反“三违”,执行安全生产开工牌、现场交接班、一班三汇报和班评估制度,把现场的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8、每旬工程部要组织一次掘进质量验收,机电部门要组织一次机电设备、设施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复查。加强工程质量验收人员管理,对不负责任的人员给予下岗处理。

9、坚持每月初组织召开“评优找差”活动现场会,中旬后组织工程质量评比,生产部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区队“三大员”参加。

10、每班开工前,跟班副区长、班组长必须对施工地点的安全设施、支护、顶底板状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核实和确定本班安全工作的重点,按作业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坚持班中至少2次巡查和班后验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于重点隐患地点、易出问题的环节、工程中的难点要盯住不放,出现重大险情应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开工牌、现场交接班、一班三汇报和班评估制度

11、凡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矿长和分管矿长必须亲自参加检查并听取检查情况的通报,亲自安排整改工作。

12、凡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要首先自报现场隐患实况,并在隐患自述表上签字。

13、各类安全检查,均由被查单位的班长、跟班区长和陪检区队其他干部先自述现场的问题,主动提出整改意见,再由矿的检查人员当场评议、补充,安监人员负责督促整改和复查。问题严重,现场管理人员看不到,说不出的,要分析追究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14、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每次检查情况,要报矿安监处,整理归档,加强管理,以便系统分析,为改进全矿安全工作提供依据。

15、坚持井下报岗、上井填写安全信息卡制度,要求检查人员对现场查出的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要分主、客观原因、性质,找准责任者,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并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负责执行检查责任、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复查责任,做到“三位一体”,明确责任,一抓到底。公司规定各类检查下井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

16、凡在安全检查后,24小时之内发生事故,也要追究有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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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检查,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它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不可短缺的重要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科组织的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生产科、总工办、调度室组织的工程质量及质量标准化和运输检查。 机电科组织的机电设备检查。

总工办组织的“一通三防”检查。

各业务科室组织的联合大检查。

矿领导、业务科室组织的“分片包干”安全检查。

安全小分队不定时安全巡回检查。

安全员盯面、包干、管线的监督检查。

各级领导、业务科室人员的值班检查。

二、检查要求:

生产、调度、机电、总工办、安全科组织的检查,按照本部门业务范围,自行组织检查。

各业务科室组织的联合大检查,根据情况需要,每周组织检查,联合检查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各业务科室安排人参加。

矿领导、业务科室组织的“分片包干”安全检查,由各“分片包干”小组自行组织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安全小分队不定时安全巡回检查,由安全科负责安排。

安全员盯面、包片、管线的监督检查,由安全调度负责安排。

各级领导、业务科室人员的值班检查,按照矿值班规定进行检查。 所有检查的检查标准,严格执行“生产矿井标准化标准”,同时包括反“三违”、查隐患、岗位标准等内容。

三、问题的落实和处理

生产、调度、机电、总工办、安全科自行组织的联合大检查,矿领导业务科室组织的“分片包干”检查,凡参加人员都必须对检查问题、工程质量标准化进行三定,定级限期进行整改,坚持谁检查,谁负责问题的三定、问题的处理和复查。

各部门组织检查出的问题三定后,要将三定表送安全科一份,以便安

全科全面掌握各系统安全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工程质量低劣,参检人员有权停工,问题处理后,由检查人员现场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检查问题如问题单位无力进行处理,各业务部门进行协调问题尽快解决,如业务部门不能解决,要提交矿长办公会协调解决。

不论哪种检查形式,所有参检人员对问题的三定、整改、复查、处理负全面责任,如问题没有处理,出了事故,由检查人员负检查责任。

凡检查出的问题,问题单位必须按三定期限进行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参加三定的队干要及时对问题的处理负责,如对问题的处理不积极,拖延应付,要追究问题单位领导的责任。

“安全信息运行卡”运行问题,各业务部门负责督促问题单位尽快进行处理。

检查中查出的“三违”人员、岗标不合格人员由安全科负责落实。

四、处理决定

各业务部门组织的检查,对问题单位进行处罚时,由这些科室按规定予以处罚。

“安全信息运行卡”运行问题的处罚由安全科按规定进行处罚。 岗标不合格人员由安全科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违”人员由安全科按“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对个人实行罚款,对单位按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的严肃性,克服随意性,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法治矿,以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

2、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根据我矿实际情况而制定。

3、适用于我矿各单位,是各级领导遵章指挥安全生产的准绳,是各类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的依据。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4、对在全矿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各基层队组的干部职工和直接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奖励。

5、全矿安全创出好水平,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可根据本职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酌情奖励。

6、年度被评为矿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可进行表彰奖励。

7、发现事故征兆能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以及制止揭发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的,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

8、在抢险救灾中冲锋陷阵,不计个人得失,成绩显著的有功人员记功授奖。

9、对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人员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奖励。

10、具体奖惩办法参见《华晟荣煤矿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安全办公例会制度

1、矿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亲自主持,矿副总以上领导、职能科室、生产各队组负责人参加,安全中心要做好记录并形成纪要。

2、每周一下午16:00按时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例会,由安全矿长亲自主持召开。

3、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矿的具体执行办法。

4、听取安全中心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5、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者处理进行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6、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7、传达上级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文件、通报等。

8、研究安排全矿重大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动。

9、研究、决定有关安全方面的奖励、处分、决定。

10、审议本周安全工作安排意见。

11、听取安全中心上周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采取什么措施和本周安全工作安排。

12、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中心主任等矿领导作安全工作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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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的规定,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实现矿井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矿井安全检查领导组

组长:矿长 党总支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矿级领导

成员:安全检查科、生产技术科、机电技术科、调度室、地质测量科、通风区、洗煤厂负责人及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企业管理科科长、物资装备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工会分管副主席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检查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检查科科长兼,办公室是安全检查领导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安全大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的组织安排;负责当月各类安全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负责事故隐患的下发及复查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情况;负责对各被检单位进行考核等。

2、各专业(系统)、各单位都要成立以安全第一责任者为组长的领导组,制定建立本专业(系统)、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按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全检查种类

(一)经常性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科每天要对矿井(包括井下、地面)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将所查问题以“三定表”形式下发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2、日常安全检查可与各种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二)重点性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科对近期井上、下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恶劣的地点、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多发地点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好现场安全关。

2、重点检查可单独派专人检查,也可与经常性检查及各种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三)专业性大检查。

主要业务科室要按照《单位部门责任制》落实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职责,建立健

全本专业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本系统、本专业进行安全检查。如“一通三防”大检查、运输专项检查等。

(四)定期安全检查

1、普遍性安全大检查。如:年度、季度、月度大检查。

2、季节性大检查。如:雨季“三防”、冬季“四防”。

(五)各类小分队安全检查

矿各科室按《各专业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执行,制定具体的各类安全小分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以促进现场安全生产。

(六)特殊性检查

指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的针对性安全检查。如当矿井安全状况不好或发生重大事故(有时是其它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后进行的带有防止事故重复发生性质的大检查。

(七)监督性的安全检查

由国家安全监察机关或行业领导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或由工会组织的职代会代表、群众代表的安全检查活动。

三、检查内容

1、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事故隐患、查事故处理。

2、检查生产过程中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3、查“三大规程”在施工现场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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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gps车载终端的应用和管理情况,

1、监督做好车载终端的运行监控管理,严禁经营者、驾驶员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的行为。

2、监督检查gps运行监控管理人员利用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警示和纠正车辆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相关安全情况,要通过群发短信警示或告知本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注意避险或暂停营运,按规定做好《gps监控值班日志》。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2010-5-31 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教练车事故,保证正常驾驶教学和驾驶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谢强、王荣 副组长:邹哓世、雷福平安全员:彭清

成员: 姜肃怡 李绍民 令狐毕青赵康杨陈平各小组组长。

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3、安全员工作职责

(1)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 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 处理训练事故; (4) 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教练车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教练安全工作的认识。学校每年进行两次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

2、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内容包括:(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文件;

(2) 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 安全训练知识;

(4) 教练事故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教练车应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四、安全检查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事故划分、赔偿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否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5、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6、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根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7、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按安全责任书要求向教练员追偿应承担的部分。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教练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应急小组,小组组长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一个小时以内向驾驶培训主管部门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校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与教练有关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驾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成立安全应急小组

2、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车辆发生机械故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应急措施

(1)技安部门配备应急车辆随时待命,听从安排。

(2)道路训练时,突然出现异常气候,如特大暴雨、冰雹、山洪、泥石流、大雾等天气,教练员首先应想办法保证学员的安全,疏散学员到达安全地点,情况严重时立即通知车队、技安科、应急小组及时进行救援。

(3)在训练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危及行车安全的,教练员应立即停车进行维修。如无法修理的应立即通知车队、技安科、维修车间,以便在最短时间内调动应急车辆,以最大努力保证学员继续训练。 (4)教练中发生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包括教练员、学员)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同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报告学校技安科,还应该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学校技安科、车队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无条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急教练车也一同前往出事地点将学员转移到应急教练车上。

(5)发生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当事人须立即报告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在得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保证紧急情况能得到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 (6)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组长批准。篇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保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管理人员与职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并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参与矿安全监督检查。矿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矿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设安全科,下辖安全信息站。安全科由安全副矿长直接领导。安全科按上级规定配备各职人员。设专职安监员按每个头面各班一人,负责跟班盯头盯面;安全信息站信息员设4人,负责全矿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等。

第二章 安全监督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执行;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区投产验收。

第六条 参加制订并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 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 经常检查现场隐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第九条 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安技措工程进度。 第十条 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按安全事故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学习,并组织抽查考试。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的编制、学习、执行和演练情况。 第十四条 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报复的事件。第十五条 负责安监员思想教育、政治与技术业务学习,总结交流。 第十六条 安全监察人员在所管辖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任何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有权检查任何单位的安全情况和任何部门的业务保安情况。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发现安全问题,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解决。逾期无故不处理,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并按规定给予责任者处罚。发现有造成事故的紧急危险源时,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停止作业,让受威胁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第十八条 安全科有权参加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索取有关文件、资料、报告和图纸等。 第十九条 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安全科有权根据矿有关规定对违章和事故责任者作出警告、记过、降薪、罚款等处理建议。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者提出奖励方案报矿领导决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根据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安全科有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定级进行审核,并有责任追查不按质量标准施工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级管理人员拒不接受正确意见,坚持违章指挥、冒险生产,或因工作打击报复,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向矿领导报告。 第三章 安全监督制度 第二十二条 建立入井检查制度。制定安全监察人员每人每月入井标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从安全科长到安监员均按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要按所跟工作地点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每月检查一次执行情况。由安全副矿长监督。 第二十四条 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矿安全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十五条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安全科必须及时向安全副矿长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突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安全科每次安全检查、重大安全监察活动、安全监察会议的总结、报告、通报、纪要、安全简报要全矿下发。 第二十六条 建立日常汇报制度。安全科或参加调度值班人员每天要向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矿长汇报安全问题。

第二十七条 建立《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送交单位或个人,并报安全科存档、备查。《安全隐患汇报卡》由安监员或矿调度及职能管理人员现场填写,并按规定由施工、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带班负责人签署整改意见并签字,且安监人员要认真复查整改结果。 第二十八条 建立《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二份,送交被罚人单位、安全科存档。财务科按安全诚信管理系统收取罚款并管理罚款帐目。

第二十九条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井上下矿井范围内发生的事故(人身、非人身)或较严重危及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信息站、调度室,凡事故或严重问题发生后30分钟内未汇报的,对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班长、带班负责人等)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重伤、伤亡及重大非人身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三十条 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安全资料档案。

第三十一条 安全科要建立技术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 安全科要配齐必需安全仪器、仪表和检查工具。 第三十三条 建立安监员奖惩制度。安全监察人员工作成绩显著,避免了重大事故,或提出的安全建议与技术革新,取得重大效果,都要给予奖励。安全监察人员擅离职守,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报告、不追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或纪律处分。 第四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节 安全检查的方式

第三十四条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专业、定期或不定期等多种检查方式。 第三十五条 日常安全检查有: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班中巡回检查、班后施工质量验收检查。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职工,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解决。

第三十六条 专业检查

各专业组按矿质量标准化检查分组情况进行检查。

井上安全检查组 地面所有单位负责人对地面场所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春秋季节顶板安全检查、供用电安全检查及防火大检查、雨季“三防”大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检查。 (2)节日期间检查:元旦前后、春节前后、“五一”前后、国庆节前后、及其它节日前后以及每年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百日安全活动”等安全检查。

第三十八条 不定期检查:生产作业开工前、施工中、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前及试运转时的安全验收检查。矿应根据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矿安全隐患纠察队现场纠察。互动安全检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等行动。 第二节 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三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规定;查领导履行安全责任制;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查安全重点工作进度;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查现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查隐患整改销号程序管理;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查全员安全业务技能培训;查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查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措施落实;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管理;查“三超”;查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落实;查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查“三违”人员帮教;查事故责任追究处理等。

第三十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

(1)查领导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的规定和指令,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分级是否合理,安全管理部门是否责任明确、工作协调有力。是否成立以党政领导为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决定的安全事项具体落实情况。 (3)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按上级要求,按企业在册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

(1)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能够不断改进。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等规定的情况;制定现场施工作业、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情况,安全制度在执行中能否得到不断细化、持续改进和及时完善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及考核记录建档管理情况;对基层区队安全基础工作考核建档情况。 (3)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包括能否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确定本企业危险作业相关文件与记录,是否建立特殊作业施工措施审批程序的规定和管理台账。 第四十一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按规定参加了相应级别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做到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复训率达100%,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责任人安全培训情况。对主要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了培训计划或已进行了培训,落实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制度是否有档案。

(4)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情况。有无应急预案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以及预案演练计划、演练记录。

第四十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 (1)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动防护用品,并有发放制度及记录,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2)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第四十三条 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情况

(1)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报告中,是否有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是否对设计方案中的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

(2)投产前是否进行了安全验收,有明确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档案,不符合项目的记录、整改情况。

(3)投产后是否有安全专项评价的管理规定、安全现状评价的管理办法以及安全评价报告中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四十四条 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1)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的整改销号反馈档案。 (2)是否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动态质量验收,并有动态检查考核记录。 (3)防护设施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安全生产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现场和直接作业环节的安篇3: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机构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组成为:公司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各单位各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检查范围

公司井下、地面、厂点。 第三条、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

(一)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

1、矿井各系统的能力、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

2、矿井五大灾害及其它灾害的防治措施;

3、“一通三防”及专业会战检查;

4、按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重点进行检查。

(二)资料检查主要有

1、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检查;

2、学习传达上级各类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3、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整改情况;

4、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5、各级、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6、各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标准化等资料。第四条、安全检查时间

(一)、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矿井安全大检查;

(二)、每月对各单位的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

(三)、落实上级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 第五条、整改落实原则

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一)、按各级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处理决定书的要求整改;

(二)、按照“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

(三)、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安全隐患重复发生;

(四)、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五)、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第六条、处罚

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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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组成为:公司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单位行政正职、机电副队长及专业技术人员。

矿井安全大检查必须由矿长带队,各专业检查必须由分管矿领导带队,区队安全检查必须由区队长带队。

二、检查时间

矿井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各专业包括区队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职责

1.矿长对全矿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进行全面协调管理。

2.各分管副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3.矿总工程师对全矿重大与较大安全隐患组织提供技术支持。

4.安检科科长对矿井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

5.各业务科室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复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台帐,有落实,有复查。

6.各业务科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顶板管理、防治水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运输部负责;“一通三防”由通防部负责,查出的类隐患必须按“五定”原则进行闭合。

7.安检科对全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监督落实整改及复查工作。

8.安检科负责日常检查及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其它科室要给予积极配合。

9.调度室负责紧急安全隐患的电话信息反馈与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或与业务科室联系;隐患处理时做好协调工作。

10.其它科室与辅助单位对隐患处理及时提供必要的运输、电力、风、水、材料、设备、配件等支持。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为: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

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

1、矿井各系统的能力,可靠性、安全性;

2、矿井五大灾害及其它灾害的防治措施;

3、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使用情况;

4、执行作业规程、措施、操作规程情况;

5、现场操作人员规范操作情况;

6、特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7、现场安全隐患;

资料检查主要有:

1、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通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2、《特别规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公司传达的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4、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5、各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资料;

五、整改落实原则

1、按各级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处理决定书要求整改;

2、按照“四定”原则的要求整改;

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的重复发生;

4、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整改落实责任人。

六、处罚

对现场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要求

1、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落实整改。

2、各职能科室要用心做事、精心管理,及时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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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等所有岗位及从业人员,包括停车场地及场内车辆设备和安全消防等安全设备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实施主体: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三、职责分工: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定期对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2、各岗位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

5、从业人员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6、事故隐患整改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7、安全生产台账及档案保存记录情况;

8、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内容。

五、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安全科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告知相关负责人,监督其整改情况;

2、安全科组织车辆日常检查,确认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才能参见运输任务。

六、隐患的处理程序

1、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及整改难度区分,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

2、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科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发给相关责任科室,给出整改期限,相应责任科室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报送安全科。

3、安全科收到相关责任科室上报的整改报告后,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台账,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包括:

1、监督检查日期;

2、检查部位或场所;

3、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

4、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期限;

5、检查现场照片;

6、负责实施整改部门或人员签字等

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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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长钢公司“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运输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特种作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相关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等。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公司各运输队负责人、生产科负责人在从事运输作业、生产安排调配时,要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安全科应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第六条 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 专业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生产、设备技术、物资供应、综合保卫等部门参加。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职工日常安全检查要求

第八条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操作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 驾驶员、维修作业人员应对作业区域、操作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 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

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第十一条 作业区(车间、队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队长)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队级)设备管理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 作业区(车间、队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运输、维修作业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 公司级领导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将建立以车间、队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为:

公 司 经理:韩红卫

厂一队、厂二队、厂三队 公司副经理:王晋林

外一队、外二队、客运中心 公司副经理:朱

维修车间

物料科

综合科

第十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各级安全检查人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专业(职能科室)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 生产科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按照规定吨位装载,保持运输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突发情况时及时协调、处置,对新的作业任务路线、场所进行提前勘察,针对存在隐患作出安全预评价和预防措施,经安全科确认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对紧急抢修、抢险、突发事件作业车辆安排值班调度应详细确认作业场地、预防措施,并将情况详细告知作业车辆派出单位,要求派出单位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现场调度应对此进行复查,发现危险及时制止并撤离现场),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

第十六条 设备科在对车辆、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车辆、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完好情况、岗位人员能否熟知和熟练操作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每季度要对所属区域的水、电、气、暖,管网线路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车辆维护、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要组织生产、安全等部门对其安全性进行了解、确认,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第十七条 综合科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落实、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所属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公司按月、车间、队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

第三节 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专业(项)性安全检查

⒈按照国家、长钢公司有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在用设备、作业场所环境条件进行的专业(项)性检查。专业(项)性检查对象是:电气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厂内公路、铁路运输,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危险化学物品、工业卫生等。

⒉专业(项)性安全检查由机运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科负责监督指导,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①生产科负责防洪、防尘、防毒、防辐射、冬夏“六防”、应急措施制定落实,道路设施、作业场地的安全检查;

②设备科负责运输车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生产设备、工业建筑、防雷、防触电,高空设施设备的固定、电气线路和变压器和各类移动式电动工具等安全检查;

③综合科负责防火、防爆及民爆物品、劳动纪律、操作纪律管理,澡堂、茶炉房环境安全、车棚和充电插销的完好工作检查;

3.专业(项)性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应做好详细记录,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次检查登记的问题进行复查,做出准确的鉴定。第二十条车辆、设备检修前安全检查

⑴确定设备设施、装置检修前,应首先由驾驶员、设备使用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进行检修前安全检查,采取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将确保检修人员安全后,经检查确认符合条件后,检修人员方可开展检修工作。 ⑵高空作业前(距地面2米以上),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如爬梯是否牢固,梯子底端有无防滑措施,作业面附近有无高压电源等不安全因素)。 ⑶动火作业前,应履行动火作业手续、检查防火措施是否可靠,装置电源是否切断。

⑷ 检查安全标识、危险提示标识是否按要求放置在醒目部位。 第二十一条车辆、设备运行前的检查

检修完毕, 设备运行前应车辆、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共同对维检车辆、设备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关键设备和精控设备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与检修无关人员是否撤离现场到安全区域,检修现场维修工具、备品备件是否整理、安全放置完毕。

⒉检修工具是否全部收回,以免工具失落在车辆、装置内或装置的某一部位而影响装置的正常运转而发生设备、人身事故。

⒊检修或新安装的设备设施,应进行验收检查,符合质量技术标准。

⒋辅助设施(如梯子、平台、栏杆、坑沟盖板、安全装置等)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齐全,是否复位。

⒌能源介质管网是否畅通无阻、符合要求。 ⒍生产工艺准备工作是否就绪。 ⒎照明、消防设施是否灵敏可靠。 第二十二条危险源(点)控制检查

⒈危险源(点)分类和分级管理:各单位危险源点要在运输示意图上明确标识,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⒉危险源(点)分级监督整改:针对本单位自身特点,各运输单位要有对本单位危险源点的监督、防范措施和机构,要确定专人进行负责,有专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措施和规定,确保全部风险处于有效的动态管理和控制之中。

第二十三条临时性和突击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紧急情况下的抢修,担负工程、技改,年度大修等应进行突击性和临时性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由机运公司相关职能处室、车间、队、班组配合进行。

第四节 定期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在每年春节、五一•、十

一、和元旦等节日前各单位各级要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政治活动前,各单位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⒈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结合节假日和上级要求进行。安全科组织生产、设备、综合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汇总、通报和监督整改存档,并报安全处。本单位整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

⒉机运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每周最少一次,由车间主任(队长)负责组织专(兼)职安全员、技术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厂安全科。本车间解决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分类报厂有关单位。 3.检查要点:

①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②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台帐完善情况; ③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④“四项禁令”执行情况;

⑤岗位操作人员“两责一规”熟知情况和持证上岗;

⑥各种生产设备、运输车辆、装置、设施安全防护情况; ⑦车间/队/班组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⑧突发事件紧急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⑨作业现场安全标志、安全通道、安全文明生产、运输线路隐患图是否及时更新等状况;

⑩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和隐患整改及安全教育情况。 第二十五条季节性安全检查

⒈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⒉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为重点;

⒊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⒋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冻、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机运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结合安全生

产职责,根据不同季节的检查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检查。应边检查,边改进,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如有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制定计划,按期解决。

第二十六条节假日安全检查 ⒈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各单位应组织进行一次节日前后检查,主要由安全科牵头,生产、设备、综合、维修等职能部门配合进行督察。主要检查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措施,解决不安全、不卫生问题(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⒉节日后,为防止职工劳动纪律松懈,应进行遵章守纪和节前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七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时,公司级联合检查要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进行普查;车间、队组织对重点区域、班组进行普查,对一般区域、班组抽查;安全科有针对性的对各单位综合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八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单位负责人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十九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职能科室要将本部门安全检查的情况抄报安全科,安全科对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节

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要在当天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何预防拿出方案,安委会立即召集安全、生产、设备、维修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并对事故单位的预防措施进行审议和研究,2天内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做出审定结论并上报公司安全处,同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对查出的危险源(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向上级部门、主管科室和安全科进行书面汇报,相关责任科室应进行协调处理并根据实际进行检查,班组按班、车间(队)按日、公司级按周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隐患对应单位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对虽不是危险源(点)但失控则可能导致较大伤亡的重点控制设备设施、区域要参照前款执行。设备设施具体项目由公司安委会确定。

第六节

检查记录及隐患(问题)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对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有记录。班组及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车

间、队级填写不安全隐患台帐,隐患或问题记录要具体、清楚,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和控制措施,公司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和问题要有记录,并有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重大隐患要上报公司安全处。

第三十四条各职能科室、车间、队、公司领导的安全检查内容必须有书面记载,能体现所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对查出的较大问题在报主管领导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进行存档、备案。

第三十五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车间(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检查记录人手一册,安全记录由公司统一样式,由主管领导每月签认一次。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由安全科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单由下发单位统一管理,保存两年。

第三十七条隐患(问题)的整改原则是“三定四不推”(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四不推:班组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工段级、工段级能解决的不推向车间级,车间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厂矿级、厂矿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级。),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隐患及措施要告知相关人员,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前,必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安全科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以保证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十八条对已经整改的隐患(问题),责任单位要在整改完成当日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班组级四小时内,作业区(车间)级当日内,公司级两日内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价、验收,经验收认定不合格的隐患(问题)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经验收认定合格的隐患(问题),安全科负责人在安全检查记录中签署验收合格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查找出管理原因,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防止隐患(问题)重复发生。

第四章

安全检查通知文书的形式、要求

第四十条安全检查通知文书为“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第四十一条安全检查通知文书应按年编号,有签发人、被下达单位名称、存在问题详细情况、检查时间、要求反馈时间、签发单位名称。必要时应注明判定隐患或问题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和幅度。

第四十三条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一)安全科负责对一般性隐患(问题)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二)安全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为一式两份,签发单位一份,被下达单位一份。

(三)接受《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按《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所指项目立即组织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并于一周内向安全科反馈处理情况。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第四十五条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利对冒险蛮干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作业,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十六条考核

(一)安全科对各运输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 督,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机运公司所属各单位也应对安全检查情况纳入考核。

第11篇:###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 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实现###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根据###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技术改造项目各工程开展的安全检查。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建设单位负责每月逢一(每月1号、11号、21号)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四条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三章

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

实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条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项目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

- 1 ####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

(三)监理工程师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管理不力,整改不及时的问题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及质量负责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 专项检查:

建设单位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

第十二条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第十三条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做好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号等工作,并按“ 五定” 原则限期整改闭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乌海能源公司备案。

- 3

第12篇: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 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8、车队领导为出车安全监督负责人。

上海乔家栅饮食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2014.5.1

第13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沈阳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直接负责,物流部具体实施。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每月组织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方便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逐项填写被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3.日常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a)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b)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c) 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d) 每趟次出车前,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e) 装载货物时,驾驶员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f) 物流部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g) 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物流部负责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h) 物流部安全员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i)

j) 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保留所有检查记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第14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版)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安全监督检查分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检查、专业(项)安全检查等类型。

1.定期检查(含综合性、季节性检查)。公司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部每月二次、对每周一次、班组每日对施工生产进行定期检查。班组做到前布置安全,工后总结安全的“三工”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检查(含经常性、专业(项)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检查应根据不同情况、不同时间进行。对重点工程、专项方案、关键工序和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和跟踪。对危险较大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的管理、监督、定量检验应增加检查频数,及时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进行处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生产。

第二条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检查由相关部门与分管安全生产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主要是查制度、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等。

检查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内容主要有: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施工工艺、施工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编写检查表或检查提纲;准备必要的检查测量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等。 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和登记,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

及时改正,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通过分析、判断,下达隐患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改正,整改后要复查验证,形成工作闭环。

检查后要对检查情况作出评价,并进行通报。

第三条项目不每月首次组织进行二次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带队,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做好准备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指定施工队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若不能及时整改,应做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工程队每周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作为本周安全教育主要内容进行教育。

第四条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危险源标识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第五条 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本剧本单位的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通知施工队立即整改,并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六条 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雨季防洪、防雨、防雷电、防坍塌、施工用电、电气设备、环保等方面检查:冬季重点对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检查;节假日的检查,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对节假日工地值班,交通车辆管理(驾驶人员)、锅炉房和一些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护情况检查。

第七条 各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项目部工程劳务

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第八条 各级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实行登记跟踪,直至事故隐患消除。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 开复工前安全检查。新项目开工前和在建项目停工后复工前,由监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准备工作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开工。

新疆电力建设公司风电工程公司鲁能十三间房风电项目部

2013年3月

第15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第16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编 号:A.A3—003 实施日期:2016年8月10日 签 发 人: (签字)

(公章)

******有限公司

目录

适用范围................................................3 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3 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3 ①检查的内容............................................3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3 (2)公司各工作岗位职责落实情况.........................3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4)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4 (5)从业人员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 (6)事故隐患整改及应急预案演练.........................4 (7)安全生产台账、档案保存情况.........................6 (8)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和管理情况...................6 (9)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6 ②检查的方法和时间......................................6 隐患的处理程序..........................................7 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8 附则....................................................9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各部门和各岗位及从业人员、场所、车辆、环境、设施、设备和活动等。 2.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2.1公司安全科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2各科室、停车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人,应抓好日常 检查及安全生产工作。

2.3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及安全员是所属车辆监督检查的具体责任人。2.4具体检查内容由安全科负责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应的要求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具体的职责分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3.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3.1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和设施设备。具体监督检查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3.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1.2公司各工作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3.1.2.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

3.1.2.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与驾驶员押运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1.2.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及投入情况。

3.1.2.4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执行落实情况。

3.1.3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检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3.1.4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

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维护是否按期进行,灯光、转向、制动、喇叭是否稳固有效,轮胎磨损及胎压情况,随车其他装置是否牢固有效,消火栓、灭火器是否符合相应规定并保持有效状态。 3.1.5从业人员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是否有效,是否按时参加例会、培训教育学习,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3.1.6事故隐患整改及应急预案演练: (-)事故隐患整改方面,必须做到: ①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②每月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督促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举一反三,预防同类隐患的出现。

④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全方位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⑤不定时排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⑥车辆经检测、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⑦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二)应急预案演练方面,要求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做到: ①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

22、1

19、120,应简明讲清所运危险货物以及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与保险公司。

②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并设置安全警戒线,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③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护伤者,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④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3.1.7安全生产台账、档案保存情况:

应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基础档案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台账。 3.1.8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和管理情况:

做好车载终端的运行监控管理,严禁驾驶员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的行为。

检查停车场及车辆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3.1.9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具体归纳起来包括:

①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

②查设备,即检查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③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④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⑤查事故隐患;

⑥查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3.2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3.2.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主要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采取的方法主要包括常规检查、安检查表法等,具体细则如下: ①综合检查;应对公司各个部位、每台设备、车辆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应每月组织1次。

②专项检查主要对运输车辆、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防毒等进行检查。专项检查每月应组织1次。

③季节性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季节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④节假日检查。国家法定日前(春节、五

一、国庆节等),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安全生产。⑤日常检查分岗位人员检查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岗位人员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出车前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日常检查每日进行。 4.隐患的处理程序:

4.1在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二是组织隐患整改实施;三是整改项目的复查验收。具体来说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隐患的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及整改方案制定(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资金落实、实施操作等)、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的复验

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对于不能当场处理的安全问题,如安全设施不合格、需要改建等情况,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负责人,再有针对性的制定隐患处理方案,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4.2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宄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4.3对所有的隐患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宄责任。

4.4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5.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管理,不仅可以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过程和安全管理的实效,而且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控制、完善制度提供重要依据,是规范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账,是一个单位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体现。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而言,其档案或台账的记录信息应该包括“实施一一隐患发现一一隐患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及其相关负责人信息,以备需要时查阅,如发生事故时可作为调查事故原因的依据等。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主要包括: ① 检查日期。 ② 检查部位或场所。

③ 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 ④ 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 ⑤ 检查现场照片。

⑥负责实施部门或人员及签名等。 6.附则: (一)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科。 (二)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2016年8月10日起实施。

第17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严格经营活动过程的监督、检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经理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机科具体实施。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车辆为单位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2)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员资质审核、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法、事故驾驶员的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违法记分管理情况,并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5)监督检查酒后驾驶、酗酒、吸毒以及有传染病的驾驶员情况,一经发现即刻予以解聘。

3)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车辆审验、检测、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4)监督检查GPS车载终端的应用和管理情况

(1)监督做好车载终端的运行监控管理,严禁责任经营人、驾驶员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的行为。

(2)监督检查GPS运行监控管理人员利用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警示和纠正车辆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相关安全情况,要通过群发短信警示或电话告知本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注意避险或暂停营运,按规定做好《GPS监控值班日志》。

5)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责任经营人、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6)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活动、各种竞赛等情况。

7)监督检查对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8)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9)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10)监督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治安消防情况。

第18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制定明确该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予以公布;

二、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四、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检查对违章和事故处理情况;

五、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六、监督检查生产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八、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九、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

桦甸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

第19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行业经营的情况。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 1

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GPS车载终端的应用和管理情况,

1、监督做好车载终端的运行监控管理,严禁经营者、驾驶员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的行为。

2、监督检查GPS运行监控管理人员利用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警示和纠正车辆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对恶劣天气、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相关安全情况,要通过群发短信警示或告知本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注意避险或暂停营运,按规定做好《GPS监控值班日志》。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对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实的超员、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的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2010-5-

31培训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教练车事故,保证正常驾驶教学和驾驶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谢强、王荣副组长:邹哓世、雷福平

安全员:彭清

成员: 姜肃怡李绍民令狐毕青赵康杨陈平各小组组长。

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3、安全员工作职责

(1)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教练车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教练安全工作的认识。学校每年进行两次安全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学习。

2、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文件;

(2)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教练事故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6、教练车应集中停放,关好门窗锁好车门;

7、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8、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9、禁止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0、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四、安全检查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事故划分、赔偿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否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5、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交通公安部门认定为准。

6、独立事故责任,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有根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7、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支付,而后按安全责任书要求向教练员追偿应承担的部分。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教练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应急小组,小组组长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一个小时以内向驾驶培训主管部门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校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与教练有关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驾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成立安全应急小组

2、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车辆发生机械故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应急措施

(1)技安部门配备应急车辆随时待命,听从安排。

(2)道路训练时,突然出现异常气候,如特大暴雨、冰雹、山洪、泥石流、大雾等天气,教练员首先应想办法保证学员的安全,疏散学员到达安全地点,情况严重时立即通知车队、技安科、应急小组及时进行救援。

(3)在训练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危及行车安全的,教练员应立即停车进行维修。如无法修理的应立即通知车队、技安科、维修车间,以便在最短时间内调动应急车辆,以最大努力保证学员继续训练。

(4)教练中发生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包括教练员、学员)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同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报告学校技安科,还应该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学校技安科、车队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无条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急教练车也一同前往出事地点将学员转移到应急教练车上。

(5)发生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当事人须立即报告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在得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保证紧急情况能得到及时处理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

(6)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组长批准。

第20篇: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要严格考勤。

七、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及保养:

一、车辆定期保养维护制度。

二、例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要做到一日三查,并做好维护记录。

三、停放好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固定的停车场。

四、完工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保持整洁的车容车貌,加好燃油,有故障的及时修理,保证第二天正常工作。

五、一级、二级维护由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六、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专人责任。

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上岗证,不得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的车辆。

二、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并在签到簿上签名留存。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五、新考出的驾驶员半年内不得单独外出省、市。

六、驾驶员夏天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则必须休息一小时。

七、外出省、市行驶单程超过400公里以上,需配2员驾驶员。

八、驾驶员运货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九、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对其进行行证处分。

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记录本),一份随车,一份交办公室。

三、司机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项目部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六、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停放指定地点,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司机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10—20%损失。

七、司机对自已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九、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15—30%。

十、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一、车内严禁吸烟。

十二、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十三、司机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不准私自出车,一但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司机处以50元以下罚款。

四、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主要管理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外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处报到。

五、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十六、司机全天必须携带手机,手机24小时必须开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七、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

十八、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司机予以辞退。

十九、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年终给予100—200元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罚款或予以辞退。

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经理监督、主管经理负责,协同调度、安全、车辆维护人员对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二、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车辆运行安全状况、有无事故隐患,着重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等。

三、不定期组织力量跟车检查督察,了解道路状况、车辆运行状况、驾驶员操作情况有无违章现象。

四、对检查获得的消息,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五、在安全学习会上,组织驾驶员学习,提高认识。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严重违章事故苗子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公司报告。

二、公司接报后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必须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事故处理小组。

四、对车辆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必须做好及时上报、调查、分析、登记入档。

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二、主管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实施组织和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案。

三、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对每个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

五、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

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具体责任人。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做到安全、可靠。

三、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制动、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安全,操作灵活。

四、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五、收车后,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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