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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0-03-02 19:53: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体育强省建设,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体育总局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职责,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大力宣传普及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3)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省体育局指导、协调全省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单位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快速处置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相应预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应对,迅速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本预案指导全省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4.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体育局批准,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2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6000人次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体育局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群众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参与者达到6000人次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2 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领导小组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本级和系统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有关信息对外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 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为省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成员由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及通讯录见附件)。

2.1.2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办理向省政府、省政府应急办报送的重要事项;督促落实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决定事项和各项应急措施;制定完善本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应急培训;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运行管理机构

在省体育局和承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等。

2.1.4 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承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2.1.5 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主要包括宣传、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

省政府(领导和决策机构)

省体育局突发事件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体育活动承办地 人民政府

决策 指示 重要信息 请示报告

信息分析 情况报告 工作 指示

(运行管理机构)

救援和保障机构

新闻报道

现场指挥机构

信息发布

组委会

提供保障

上报信息 建议与请求

协调资源 下达指示 组织实施 现场处置 集中力量 调用资源

宣传、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1.1 审批登记 举办体育竞赛及群众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体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登记。

3.1.2 信息采集

现场指挥机构应确定专职信息员,负责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卫生、场地设施等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整理、归类,并报送组委会。组委会集中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确认预警级别。

3.1.3 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

根据活动特点、规模及风险程度(即: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预警信息原则上分为五类:

Ⅰ类(特别重大的体育活动):如综合性运动会、涉外重大体育比赛或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群众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Ⅱ类(重大体育活动):涉及使用枪支、弹药、危险化学物品和高危环境下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Ⅲ类(较大的体育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Ⅳ类(一般性体育活动):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如非热点项目的单项比赛或人员活动相对分散的群众健身活动的相关信息。

Ⅴ类(关联信息):在省外举办的、有可能对我省造成重要影响的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程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体育活动的预警信息,由组委会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一般性体育活动和关联信息的预警,由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预警通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级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可通过防空警报、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等方式进行。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主体和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时,组委会接报后应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核实并向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3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限制。

突发事件失踪、被困、伤亡人员中有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组委会应立即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

(2)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

(3)信息报告方式

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告。电子版通过全省政务专线报送。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与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其他级别突发事件现场也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报告。

3.2.2 等级响应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处置稳妥。

Ⅰ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组委会应无条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省政府。

Ⅱ级:出现大规模观众闹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宣传、多人伤亡,或枪支弹药遗失、危险化学物品泄露等重大事件,组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情况。

Ⅲ级:出现观众集体闹事、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组委会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掌握、了解处置情况。

Ⅳ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数十人食物中毒等事件,组委会应及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滋生、衍生事件的出现。

3.2.3 安全防护 (1)危险目标和危险区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指挥机构应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措施,对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实施紧急救援。

(2)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方式和路线,在售票处、出入口和重要通道,安排专人疏散现场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同时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3)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救援,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在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环境,须有安全保护措施,且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3.2.4 应急结束

组委会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请示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积极恢复事发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3.3 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置

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组织人员核定损失,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3.2 调查与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应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省体育局会同承办地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处置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的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3.4 信息发布 组委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造成一定影响的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体育局归口管理。

4 保障措施 4.1 物资保障

组委会应认真落实通信、供电、供水等保障措施,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物质保障。主办、承办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部门(单位)需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4.2 设施保障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等要求,配备通讯器材设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等,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需要。

4.3 救援保障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组委会应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救援物资充足。

4.4 技术保障

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5 交流、培训和演练 5.1 公众信息交流

组委会应最大限度地公布有关信息,包括应急法律法规和防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通讯联络表,活动承办场所平面布置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图,消防设施配置图等。

5.2 培训

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制订应急培训计划,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卫生、治安等知识的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3 演练

组委会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从实战出发,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通过演练,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处置的基本程序,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作战水平。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6.1.1 预案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各体育场所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工作预案。

6.1.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6.1.3 预案更新

应急预案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注意了解突发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可运用的新技术、新方法,结合自身情况,不断进行完善。

山 东 省 体 育 局 二○○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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