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义务治安队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
一、义务治安队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副大队长负责。
二、中队工作档案由各中队自行保管,各中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中队档案。各中队的档案除本中队自行存档外还需要一份打印稿和电子稿交副大队长存档。
三、各中队档案管理
(一)大型活动
1、活动前期:活动策划书(实施方案)、经费预算
2、活动中期:过程记录、工作人员分配及联系方式、活动系列图表
3、活动后期:活动总结、图片、照片、录像带等归档、经费报销
(二)日常活动
1、中队长工作计划、工作小结
2、队员工作小结
3、中队工作条例
4、中队内部规范表格
5、中队会议记录
四、治安队档案归属治安队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中队长批准后报大队审阅后方可借用,副大队长应做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
《治安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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