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实习生函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同意接收你院
系
级
专业
班级
同学,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进行(教学)实习,主要从事
的工作。
该生在我单位实习期间,我们将按照贵院的教学实习要求,认真指导其实习业务,并服从本单位管理及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实习结束后写出该生的实习鉴定。
本单位邮编: 本单位详细地址: 本单位电话:
实习生在本单位联系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实习单位(公章):
注:
1、2014届美术系毕业生在接收单位盖章以后,必须将盖红章的证明交系里。否则申请无效(自己要留红章的话,请你们要接收单位多发一份)。
2、接收单位证明(含盖章)严禁造假,如果查出造假,该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分。
《接收实习生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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