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接收函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
经研究,决定接收贵院2015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刘锦坤在我校进行教育实习,安排的工作岗位为初中政治老师,计划实习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一学期),学校将为其安排指导教师和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便其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特此函达。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日
《实习生接收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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