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田径运动会文明代表队评比办法
为发扬团结、拼搏、公正竞赛的体育作风,更好的体现我校运动会“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主题,特决定在我校田径运动会期间开展“文明代表队”评选活动。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精神文明代表队评比小组:
德育处、总务处、团队、值周组
二、评选范围:
凡参加田径运动会的各代表队,均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比赛作风端正,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2、认真参加每项比赛,无故弃权每人次扣2分(体艺处提供)。
3、比赛期间,不得在教室等其他场所滞留、如有违反,每人次扣2分,无班主任签字假条,不许出校门。如有违反,每人次扣5分(德育处、团队、值周组检查)。
4、能按时带队在指定位置观看比赛,保持本班区域的环境卫生,比赛间隙要对自己班级区域进行打扫。严禁乱扔垃圾,严禁将食品带入操场。严禁在跑道上有比赛时穿越跑道,为本班加油是不得影响其他参加比赛的学生。如有违反,每人次扣1分。(卫生部、值周学生、纪律部检查)
5、每天中午、下午比赛结束后,除了将本班环境卫生打扫干净,还要打扫学校安排的区域卫生。如有违反,每次扣5分。(卫生部检查)1
6、每天按时带队到达运动场,每半天结束后有序带队离开。如有违反,每次扣5分。(纪律部检查)
7、班级里出现不文明现象:如到处乱跑乱跳,随便丢抛垃圾。说脏话、违反学校各项纪律等、如有违反,每人次扣1-5分。(值周学生抽查)
8、班级里出现各类好人好事的情况、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根据情况加1-5分。(德育处、团队检查)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运动会精神文明运动队的评选资格:
(1)发生安全事故;
(2)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
(3)不服从裁判,造成不良影响的;
(4)冒名项替参加比赛;
(5)没有打扫场地卫生及环境卫生的。
四、评选名额:
在每个年级中评选出一个“文明代表队”。
五、评选办法:
由“文明代表队”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各班级的综合表现评分,年级组中得分最高的班级报大会组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