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八中第20届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
评比实施方案
校田径运动会既是检测我校素质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展示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各班风采,培养班级团结力、凝聚力和顽强拼搏精神的一次体育盛会。为保障我校运动会的顺利进行,把校运动会举办成一次文明团结、纪律严明、奋发向上的运动会,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大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运动会氛围,特制定本届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评比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小组:
运动会组委会设立精神文明奖评比小组,评比小组由学校相关领导以及全体班主任组成。
顾问:苏立祥、屈宋来
组长:周移星
副组长:伍先湘、石剑光、陈循理、阳良忠、杨能飞
组员:吴大胜、龚洁、黄宏根、黄文、曾泽意、雷靖方以及政教处相关工作人员和全体班主任
二、具体评比办法:
本次精神文明竞赛各班基本分均为100分,共分考勤、仪表、纪律、卫生、运动风尚、宣传报道等七个主要项目。
(一)考勤(20分)
1、班级人数齐。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每人次扣1分。
2、观众队伍齐。班级队伍整齐,无比赛项目的同学不得擅自离开观众席,除高三年级外,不随意到教室内逗留,出现违规每人次扣1分。
3、学校政教处学生未经请假离开运动场、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1分。
(二)仪表(10分)
1、各班级全体成员着运动服。
2、学生着装仪表不得出现违反学校仪表规范,出现违规现象每人次扣1分。
(三)纪律(40分)
1、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内文明观看。在观看过程中不得做与运动会无关的事情,如:打牌、听MP
3、玩手机、游戏机、嬉戏打闹、围聚聊天、吃瓜子等,更不允许出现吵架、打架斗殴现象。
2、不允许将外校人员带入场地内或在运动场外围聚等待,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1
3、竞赛场内纪律要求:有比赛项目的同学项目结束后,迅速离开场地,不得在场内逗留。进行中长跑项目时,每班指定2名同学服务。
4、成立文明啦啦队,适时为运动员加油鼓劲,增加赛场气氛。
5、运动会期间,严禁学生随意出入运动区域与校门,如中途须上厕所者须有校牌、通学证或请假条等有效证件从指定的出口外出,返回时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销假者即视为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1分。
6、运动会期间,冲击校门、攀爬围墙者,每人次扣5分。
7、经裁判认定干扰比赛的每人次扣5 分;运动场内随意走动者每人次扣 1分。
(四)卫生(10分)
1、观看过程中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保持本班场地清洁。
2、运动会结束之后,有专人打扫本班场地,确保人离开后场地干净、整洁。
(五)运动风尚(10分)
1、运动员要有良好的赛风,服从裁判、遵守比赛规程、文明参赛。如有问题,可以向大会组委会反映,不得与裁判员发生冲突,更不得辱骂裁判。
2、运动员按照赛程参加比赛,无故放弃比赛者,一人/次扣1分。
3、运动员自觉服从裁判,如与裁判发生顶撞,一人/次扣2 分。
(六)宣传报道(10分)
各班应组织本班同学积极写稿、投稿,报道运动场赛况以及本班感人事迹,以鼓舞同学士气。本班来稿和采稿数量也将纳入精神文明评比当中。
1、根据广播站录用和播出的各班稿件数量进行评比,较为突出的班级酌情加分。
2、运动会期间,各班级学生为学校或他人做出的好人好事每人次加2-5分。
(七)运动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班级精神文明奖评比资格。
1、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不服从裁判,运动员之间有吵架、打架等情况的;
2、班级有同学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或是班级内学生多次出现违纪行为的;
3、班级不打扫临时划分的打扫范围的,或是班级卫生状况较差的;
4、班级之间或班级内发生冲突,情节严重的;
5、班级项目比赛中出现领跑、带跑的。
新邵八中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