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发[2014]45号
关于推荐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职)中、二层机构、特教学校、民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全区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均衡发展,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全县推荐评选2013-2014学年平南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予以表彰,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县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人员(借调人员在工作单位评选)。
(二)凡是前两个学年度已获县级和县级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又无新的突出贡献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行为规范,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
2.评选优秀教师一定要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产生,要连
续在学校一线教学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在学年内教学成绩优秀;“控辍保学”工作、高考、中考
成绩较突出;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创新,教育科研成绩较突出。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关心帮助学生,以身
作则,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连续担任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的现任
班主任,并善于交流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控辍保学”工作成
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高的教育、
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
作,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习惯,并且家校沟通
融洽。
4.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
得到全面提高,近2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1次。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
育事业,关心教育发展,无违法违纪行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学创新,在
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
绩显著,学年内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显著。
三、推荐名额分配
全县推荐评选2013——2014学年度的优秀教师649名、优
秀班主任304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22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推荐办法和工作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推评小组,指派专人
负责,按照《平南县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
主任评选评分细则(试行)》(平教发[2008]68号)文件精神要
求,实行民主评选,公开推荐,保证推评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
度。推荐上报前,要在所在学校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县
教育局联评。
2.原则上已获得同类荣誉的人员不再重复表彰,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推荐长期在偏远地区工作的一线教师。
3.各中心校要将名额分到各小学和幼儿园,并对所属范围
各校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评审,签署意见,按分配的推荐名
额集中上报。
4.各学校不得突破分配指标,如学校推荐上报突破分配指
标的则在推荐名册最后一名依次删除。
5.局机关和二层机构按人数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县优秀
教育工作者,最后由局务会讨论决定。
五、申报程序
(一)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宣传到每位教师及
管理工作人员,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评推荐;民办学校优秀教
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由成教办牵头开
展。
(二)严格履行操作程序。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
关要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材料报送。各校务必于2014年6月27日前将推荐
人选的推荐表及相关工作实绩的印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县教育局
人事股,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奖励
(一)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由
县教育局授予荣誉称号。
(二)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获奖情况
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
依据。
七、不予评选的人员
(一)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和优秀班
主任评选:
1.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
学生,乱推销、乱收费的。
2.造成安全事故的,或违规、违纪行为的。
3.2013-2014学年度内因病、因事累计离岗一个月以上的。
(二)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教育工作
者的评选:
1.发生安全事故的。
2.本单位教师有乱收费、乱办班、违规、违纪行为的。
3.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
八、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校于6月27日前将推荐评选人员的评优审批表及相关
工作实绩的印证材料复印件及审批名册,并在审批名册上注明
公示结果,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审核盖章。
材料编号和装订要求:
1.表格编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
审批表分别编号:分配表的序号+本学区(学校)自编顺序号。
如平南镇中心小学为“121+顺序号”。
2.装订要求。各校的优秀教师审批表、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审批表,按编排序号的顺序进行分类汇总,
在右上角加夹(回形针)即可。审批名册表也不用钉,用回形
夹。
审批名册表、优秀名单汇总表(附2-
1、附2-2)交纸质
材料一份,并将电子文档发至人事股邮箱:rsg1177@163.com。
平南县教育局
2014年6月5日
附:
1.2013-2014学年度平南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
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2013年---2014学年度平南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名册表
3.2013年---2014学年度平南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抄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平南县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