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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生意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0-03-01 20:37: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合伙生意的基本原则 2011.11.1

1朋友之间合伙做生意,闹到最后不欢而散的不在少数。究其原因,几乎都是因为没做到“公平合理”四个字。

一、利润分配要公平

多数合伙人都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看似合理,其实不然。毕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出力的程度不同,甚至有人只出钱不出力,凭什么和人家分配得一样多?利润分配不公会产生如下问题:

1、付出多的人会不平衡。付出多的人一般也正是实际掌握管理权的人,一旦他们心理不平衡,就很有可能以权谋私,最终导致合作流产。

2、付出少的人不敢监督。由于付出多的人没有得到什么回报(有时候只是区区数千元甚至数百元的工资),自然气粗,稍不高兴随时可能撂挑子,付出少的人根本不敢多话,否则自己收不了场。

3、时间长了关系就变质了。在上述两种心态的左右下,合伙人的关系就会逐渐微妙起来,久而久之合作就难以为继,甚至朋友都做不成。

事实上,合伙做生意不光要考虑出资因素,也必须考虑出力因素。根据不同性质的行业以及出资额的多少,管理所占的比例应有所区别。我建议,总投资100万以下的项目,管理股在20%~40%间比较合理,1000万以上的项目,5%比较合理。

例如甲投资50万,乙30万,丙20万,合伙做生意赚了50万,约定管理股为20%,乙主要管理(认定为70%的贡献),甲参与管理,丙是甩手掌柜不做事。则其中80%(40万)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20%(10万)按管理贡献分配。这样甲可以得到40×50%+10×30%=23万元,乙分得40×30%+10×70%=19万元,丙分得40×20%=8万元。这样的比例乙觉得还算不错,自己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回报;丙也不亏,毕竟才投入20万就生了8万的利润。管理贡献的比例评定有分歧时,原则上应该由主要管理人(CEO)决定,至于对CEO的制约办法将在下文谈到。

二、设臵权限合理

虽然同为合伙人或者股东,但不能不设定权限和职责,不能有好处大家抢,要做事大家推。最好的办法是明确一个CEO,所有工作由他安排。所有管理股都归他,若需要其他合伙人出力时,由他与该合伙人协商报酬——为自己的企业工作也应该有报酬,只有合理的报酬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所有合伙人都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但绝对不允许干涉正常的经营活动。除非是合伙协议中明确需大家表决的事项,否则CEO应当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因为如果CEO不能决策,则企业效率必定低下。

达到一定人数和股份的合伙人有权无条件重新选举CEO——毕竟CEO掌握企业资料和信息,如果再设定限制条件则很可能令合伙人的选举权形同虚设。

三、监督到位、惩罚有力

由于给予CEO足够的经济利益,并授予他足够的权限,所以其他合伙人可以名正言顺地监督他。

首先,会计和出纳应该由不同的合伙人聘请,分别对自己的雇主负责。从经济上掌握企业的命脉。如果财务人员不称职,CEO不能直接解雇,只能在合伙人会议上说明理由,要求重新聘请。至于财务公开则更是无需多言,合伙人当然随时有权查账。

其次,CEO应当定期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汇总表,包括营业额、采购成本、办公成本、产品库存等,让合伙人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以便提出建议或加强监督。

再次,CEO应当将管理模式的细节书面化备案,免得在CEO离职之后企业出现管理真空。这一条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证CEO永远不能挟持企业。虽然没有任何一个CEO欢迎这样的约定,但如果给予的报酬足够高,接受的人还是不在少数。

最后,应当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如果发现CEO有舞弊或是其它违反约定的行为,应当对造成的损失加多倍赔偿(例如10倍)给其他合伙人。

综上所述,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公平、合理,谁也别占谁便宜。必须让CEO明白: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大家都有钱赚;动歪脑筋者杀无赦。也必须让其他合伙人明白:克扣CEO等于克扣自己,钱是在CEO的带领下赚来的,少分百分之几并不可怕,可怕的名义上的大股份实际上没钱可分。

对于合伙生意,大家都见的很多了,有家人亲戚的合伙,有朋友邻居的合伙,有同学哥们的合伙等等等等形式很多。纵观中国合伙的企业来说,大家也看到了,形式不是很乐观,大都在开始的时候合作的很好,一旦有了一定的资产,分家就成了必不可挡的趋势。前段时间看到雷士照明总裁接受阿里专访的时候也提到了这个问题。他们也是刚开始合伙,做的很好。公司做到了千万家产,可是接下来就出现了那个魔咒――闹分家。他在总结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鲜花只有一朵,能成为代表上台领奖的只有一个!!一语道破天机,这就是合伙失败的关键。企业越走就越需要一个领导人而不是几个领导人,所以就会对刚开始的合伙造成很大的冲击,毕竟合伙的时候大家都是平等的,一下子要不平等起来,必然有进有退。谁都想成为代表去领那个鲜花,所以冲突发生了,分家也就成了必然的结果!

不管谁跟谁的合作,都属于强强联合,也就是说在选择创业的时候,大家都不是一根葱,都有很大的抱负和很强的事业心,都是想把这件事情做成事业。在刚开始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大家都没有埋怨,都是埋头苦干,这个时候不需要谁发话大家都去做事情,也就是不需要什么领导。但是随着时间的转移,事业做大了,该招的人也招了,起先的创业者也都是领导岗位的人了,这就需要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规划,这个时候问题就慢慢的出现了。企业需要领导,需要统一思想,但是对于合伙创业的人来说,恰恰独立思想很重,也就是他们的内心深处就希望自己说了算,不希望听从别人的指挥,都想成为企业的领导者。又或是合伙生意赚到的钱都要按股份分配,金钱的积累往往因为几个人共同分配而变得缓慢,大家都是做得了事的人,付出相同精力时获得平等收益是无可厚非的,这个平衡一旦被打破,则规矩就不好定了,谁出的力气多谁出得少有时候很难说的,更何况多多少,少多少更是难以判断,即使平均分配的时候,也会多多少少给那个自认为出力较多者产生心理不平衡,有点吃亏的感觉,甚至觉得还不如自己干赚得多,来得快,如此以来,冲突就会出现,分家就成为了必然!

刚创业的人往往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心里希望能找个依靠,有人教教自己,帮帮自己,相互补充,所以自觉不自觉的就走上了合伙的道路。可是一旦感觉没有什么可学了,不用在那么依靠对方了,个人独立的思想就开始骚动,分家也就不可避免!

“一个朋友的经历足以证明这句话。他和朋友刚开始是做电器这块的,大家都很用心,生意做的很好,两三年内就赚了不少钱,他自己也买了辆五菱车。当时他的股份占少数,毕竟大家一直合作的不错,既然按股份来,谁的多就谁说了算。后来公司扩大,大股东就把他的亲戚安排了进来。在经营几个月后,在公司清算的时候,朋友说:明明盈利30多万,可是账面上却实实在在的记录着亏损20多万,这一进一出,一下子亏了50多万!矛盾一下子爆发,后来朋友的车子也以2万的价格出售,亏惨了!!现在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打死不做合伙生意!”

有句话说的很好,亲兄弟明算账,可是真的算起来的时候是不是多少会有点难受呢,心理大概会觉得这个都算的那么清楚啊,不就一点小钱,哎,可是不明算的话,人家也不愿意啊,多少心理是不舒服的,现在朋友之间合作做生意,不算清楚,心理不舒服,算清楚,朋友心理不舒服。当年学政治课的时候,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关系就是利益关系。合伙生意绝对不好处理,不聪明帮不上忙的人不想跟他合伙,聪明的帮得上忙的人一旦合伙后,各有各的主见思想,矛盾慢慢潜伏激化,最终肯定是分家,闹分家后的朋友关系基本上就是陌路人关系了

所以合伙还不如合作,合作不一定要把股份混在一起,大家在各自的舞台上发挥,朋友之间做各自忠实的粉丝,在台下加油 为之扩大粉丝群 为之宣传相互搭搭台 交流下信息心得 一起进步玩笑间友情永远,不在同一个舞台上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相互支持的,遇到自己实力能力无法完成的项目时,可以就某一个项目合作共创共赢,项目结束该笔利益结清。或者自己只有小资本那就小做法吧,毕竟自己的生意用尽全力,赚多赚少,自己心安理得,不用在自己拼了命后想那几个合伙人都在干什么,不用在烦恼帐面上赚了不少钱可是到自己口袋的就那一点点,不用忍受种种猜疑心理不平衡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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