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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考核

发布时间:2020-03-03 20:34: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校教学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提高教学质量。

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反映每一位教师的工作实绩。 2.过程性原则。不只关注终结性工作,更关注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关注教学过程中的教师行为。

3.民主性原则。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一、考核办法

教学工作考核实施百分考核制,每学期总评一次,平时注重过程的考核与记录。

(一)教学成绩(基本分50分)

教学成绩奖励办法用于一至八年级全县统考学科教师。非统考学科教师的教学成绩为学段统考学科教师的最低分,第二学期八九年级会考学科教师和九年级中考学科教师(包括体育教师)执行毕业班奖励办法。

教学成绩的考核与奖励,以年级平均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为标准,期中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其中合格率基本分为20分,优秀率基本分为20分、平均分基本分为10分。

1.小学教师

(1)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高于年级成绩1—2分(大于1小于等于2)或3-6个百分点(大于3小于等于6)加2分,高于2—3分(大于2小于等于3)或6—9个百分点(大于6小于等于9)加3分,高于3—4分(大于3小于等于4)或9—12个百分点(大于9小于等于12)加5分,高于4—5分(大于4小于等于5)或12—15个百分点(大于12小于等于15)加7分,高于5分或15个百分点以上加10分。

(2)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低于年级成绩1—2分(大于1小于等于2)或3-6个百分点(大于3小于等于6)减2分,低于2—3分(大于2小于等于3)或6—9个百分点(大于6小于等于9)减3分,低于3—4分(大于3小于等

1 于4)或9—12个百分点(大于9小于等于12)减5分,低于4—5分(大于4小于等于5)或12—15个百分点(大于12小于等于15)减7分,低于5分或15个百分点以上减10分。

2.初中教师

(1)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高于年级平均成绩1.5—2.5分(大于1.5小于等于2.5)或4—7个百分点(大于4小于等于7)加2分,高于2.5—3.5分(大于2.5小于等于3.5)或7—10个百分点(大于7小于等于10)加3分,高于3.5—4.5分(大于3.5小于等于4.5)或10—13个百分点(大于10小于等于13)加5分,高于4.5—5.5分(大于4.5小于等于5.5)或13—16个百分点(大于13小于等于16)加7分,高于5.5分或16个百分点以上加10分。

(2)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低于年级平均成绩1.5—2.5分(大于1.5小于等于2.5)或4—7个百分点(大于4小于等于7)减2分,低于2.5—3.5分(大于2.5小于等于3.5)或7—10个百分点(大于7小于等于10)减3分,低于3.5—4.5分(大于3.5小于等于4.5)或10—13个百分点(大于10小于等于13)减5分,低于4.5—5.5分(大于4.5小于等于5.5)或13—16个百分点(大于13小于等于16)低7分,低于5.5分或16个百分点以上减10分。。

3.成绩提高奖励

接手弱班(接手前最后一次统考成绩小学比年级平均成绩低2分或6个百分点以上,初中比年级平均成绩低2.5分或7个百分点以上)后,和接手前的最后一次统考成绩(与年级平均成绩的差距)对比,成绩每提高1分或3个百分点加3分。成绩对比时间为一学期。

4.执教整个年级学科教学的教师,教学成绩与县直中小学比较,小学:六小、实验、瀛海;初中:实验、二中、五中、七中。(以教研室下发的各学校期末成绩为准,占100%)。

中学语、数、外、物理、化学学科,小学数学、外语学科教一个班的教师,教学成绩基本分为45分。

(二)教学常规(基本分30分)

教学常规包括教师候课、上课、教案、作业批改、质量检测等常规性工作,

2 根据不同形式的检查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初中语数英物化和小学语数英(英语3—6年级),基础分为30分,初中史地生政和小学品生品社、科学、1—2年级英语基础分为24分,其它学科基础分为20分。

1.未按时候课一次扣1分,上课迟到一次扣2分。

2.上课出现空堂一次扣5分,教师出教室、坐着讲课、接打手机、提前下课一次扣1分,把学生赶出教室一人次扣1分,乱课扣2分。

3.学生迟到一人次扣0.5分(从班主任教学常规考核中扣除),学生出教室一人次扣上课教师0.5分。

4.教务处对教案定期检查,集体备课部分不符合要求扣主备教师和备课组牵头人,个人备课部分不符合要求扣教师本人,一次扣2分。被评为优秀教案加3分。(教案具体要求见《模范学校教案评估细则》)

5.经检查或家长、学生反映属实,教师不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一次扣5分。(作业具体要求见《模范学校作业评估细则》和《模范学校作业本使用及作业批改的补充规定》)

6.在质量检测过程中,教师在监考或成绩登统时有舞弊行为一次扣10分。

(三)教学活动(基本分10分)

教学活动包括学校和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外出学习交流活动、教学工作会议等。每缺席一次扣0.5分(公假除外),无故缺席或不参加一次扣5分。

(四)上交资料(基本分10分)

上交资料指教务处布置要求的所有资料,包括:计划、进度、记录、总结、教案、教学分析、外出学习记录、教学日记、学习笔记、教学反思、教学案例、听课笔记、硬笔书法、作业批改记录、专用教室记录及日志、学籍表、成长记录册等。

拒绝上交一次扣10分,未按时上交迟交一天以内扣1分,一天以上扣3分,抄袭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扣2分。

二、奖励办法

(一)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1.“双优杯”、“优秀课”课堂教学竞赛(选拔性质、现场上课),国家级一

3 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电教课每个等级降1分,课题组录像课按县级电教课加分。

(二)教学类论文奖励

撰写的论文须经学校组织统一上报,由县以上教育科研部门、教育学会、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组织评选并颁发证书。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三等奖0.25分(两人以上合写的论文不加分)。

(三)教具制作科技发明奖励

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选拔参评并颁发奖证。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

三、补充说明:

1.凡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的教师,取消教学奖。

2.依据《静海县模范学校考勤制度》事假一学期累计超30天者不享受学期奖励,病假、公假一学期累计超过40天者,不享受学期奖励。

3.学生离校一个月内未办理转出或借读手续视为流失,每流失一名学生班主任扣考评分2分,科任老师扣1分。

4.学生因病、事不能参加期中、期末考试,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并交教务处,教师考评按上次期中或期末成绩计算。如果连续两次以上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学生成绩按0分计算。

5.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试行过程中可进行完善修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修订

教学考核

教学主任考核标准

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国语教学考核细则

教学常规考核百分制

工业学校教学考核方案

教学目标考核工作总结

教学常规考核细则

写字教学考核方案

教学实践考核评语

教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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