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根据统招计划从省教育厅购买,每生一份,此表将存入学生档案。请各二级学院收到此表后,组织毕业生辅导员指导学生认真填写,不得涂改。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作以下说明:
一、填表前要仔细阅读表上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自我鉴定”一栏字数不得少于300字;“班组鉴定”一栏,辅导员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不得一语带过。
二、表格贴照片处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三、学院组织意见一栏加盖“同意毕业”章及学院公章;学校对其就业的意见一栏加盖“同意推荐”章。
四、未完成毕业论文及设计的同学,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一栏可暂空,交至学生处前填写完整。
五、“填表日期”一栏统一填写为2013年6月20日。
学 生 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统招)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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