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要件
1、《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权、转移、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双方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印全,证载附图复印件抵押双方圈红压线盖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并用红线标注抵押范围(原件,复印件,规划部门盖章的附图按原图尺寸复印,将地界线按土地证附图范围圈红、抵押房产按楼座圈红并将楼门、楼号标注清楚,抵押双方要在圈红线上盖章)
5、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印全,合同须备案)
6、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借款合同等,原件一份,散页合同双方需加盖骑缝章)
7、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明细(原件一份,散页合同双方需加盖骑缝章)
8、标准地名证书及附图(原件复印件)
当抵押房产为非商品房是还需提供测绘成果报告原件、具结书。
在建工程抵押注销手续
1、申请书
2、双方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注销证明
5土地证和他项权证原件
《在建工程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要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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