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书
甲方:林齐安(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兆强陈兆群(以下简称乙方)
幕浦村北门大桥兜有壹块地皮,东至两米路,南至余昌标,西至余美丽,北至徐丁财,四至明白。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这块地皮按图为准(图纸附后),分割两方所有。经双方同意签字,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林齐安执壹份,乙方陈兆强执壹份,陈兆群执壹份。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双方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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