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场镇2011年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各镇直部门:
为切实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清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具体情况,镇政府制定《龙场镇2011年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场镇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龙场镇2011年汛期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村委(社区)、各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2011年的汛期也已来临,这段时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贯彻落实毕节地区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这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内容
各村委、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检查重点
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加油站、学校、医院、饭店、商店、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企业、抗洪洪防汛、电力、特种设备、农机食品卫生等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全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羽中(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成 员:镇安委办成员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材料收集,监督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杨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 组 长:陈羽中 成 员:杨祥、陈祥智、周兰、宋俊江、魏家雄、何林、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主要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无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点和炸药储存点进行安全检查,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和无合法证照经营行为。对液化气销售店、加油站、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运输、农药销售等行业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检查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断的监控、严查各种违章行为、特别是无牌无证车辆、非法拼装车辆;街道乱停乱放现象;检查矿山、采石场、地下开采、漏天矿石、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检查旅社、发廊、商店、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情况,检查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及学校危房情况,防止火灾的发生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检查水库水利抗洪防汛设施、防洪堤坝、水库初险加固、森林防火、农村安全用电、沼气使用等安全情况。
四、督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各安全生产督查组要深入到各企业、事业单位、各行业(领域)认真检查,排查隐患,督促对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检、自纠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2011年4月30日底至5月30日期间,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检自纠工作。
2、各村委(社区)、镇直各工作部门,各安全生产小组要认真组织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存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彻底整改,并于5月30日前将本组有关情况及工作总结资料报到镇安委办公室。
龙场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