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均应符合要求; 4) 观感质量检查评定应符合要求; 5) 施工质量资料应包括:
A、墙体节能工程:
a、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b、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见证试验报告(保温材料试验报告、粘结、界面材料试验报告,耐碱玻纤网格布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试验报告,外墙涂料试验报告); c、施工记录;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e、施工检测资料(保温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报告,墙体保温层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现场检测报告,抹面胶浆试验的检测报告);
f、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记录;
B、建筑外门窗节能工程: a、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b、门窗合格证书、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证文件,进场验收记录(型材检验记录),进场见证试验报告(门窗气密性能试验报告、密封胶条性能试验报告); c、施工记录;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e、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f、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记录;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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