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辽宁大学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六
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草案)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落实团的十七大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工作部署和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继续抓实抓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要求,经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共同研究,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即将组建,我校分配名额为15人。为使招募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现将《辽宁大学关于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工作内容
研究生支教团作为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自愿报名、择优选拔原则,每年在我校公开招募一定数量的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作为青年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二、招募对象
须为辽宁大学正式招生录取的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下同)或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志愿服务经历和学生干部经历;
2、身心健康;
3、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条件:
(1)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完成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前三个学年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且课程考试不及格记录次数累计不超过两次。
(2)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1/3,外语达到我校学生毕业要求。
5、提供由申请者家长签署的同意支教的书面意见书。
6、同等情况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参加过大型活动和赛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可优先考虑招募。
四、招募办法
1、学校将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校级招募项目办公室。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主要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本科教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招募推荐项目办公室,严格根据招募条件自主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2、报名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最终产生15名学生(原则上不少于3名男生)组成我校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
五、保障措施
1、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不占用我校今年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由教育部专项下拨。
2、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3、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4、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发放。
5、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6、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结束后,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详细政策保障措施参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通知。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项目办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于9月24日中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成绩单(学院出具的教务专用即可,一式三份)、申请人家长签署的同意支教的书面意见书(一式一份)、《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78199449@qq.com)报送至校团委(新校区)。
联系人:阚玉双
联系电话:62202086
附:
1、《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资格审核表》
2、《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辽宁大学项目办
2013年9月16日
关于在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