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最美笑脸十佳孝星参赛规则
央视新闻公益行动\"我的父亲母亲\",受到各界高度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起居以及健康是儿女最牵挂的,特此为支持和传递孝道,举行\"新孝行.关爱缺牙老人--评选2012年度最美笑脸十佳孝星\",弘扬孝道,让儿女把微笑带回家,与父母分享快乐幸福。
参赛须知:
第一条:2012年度参与\"2012年度最美笑脸十佳孝星故事征集活动\"网络评选的参赛选手应该认真阅读活动介绍、活动赛制等相关事项,并充分理解该信息的内容,遵守该信息的规定。
第二条:评选人员应向主办单位如实填写或提供个人信息或资料。
第三条:活动主办单位对参与评选者的报名资料全部内容及在评选期间形象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含平面、影视及影视剧);主办单位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上述保存、使用、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期间为限。
第四条:评选人员在活动期间服从组委会管理,遵守赛事纪律,不得做出任何违法或不良的事情,从而对本人自身和活动形象造成损害。
第五条:保证参赛资料属实,不得以虚假姓名、年龄等参赛,更不能假冒他人身份参赛。评选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本人照片,如因上传他人图片产生版权等问题,皆由上传者负责。
第六条:在填写报名时,活动主办方认为填写者自动授权使用其图片的网络版权,将以报名资料中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
第七条:由报名资料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写者自行负责解决。
第八条:相关处罚
1、评选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停止其因评选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评选人员如因违反上述规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012年度最美笑脸十佳孝星\"
网络评选组委会
201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