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精神,促进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组和局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步进行。
3、结合本局实际,根据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员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措施和要求,贯穿于行政和业务规章制度之中,抓好落实。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法规。
5、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
二、党组书记、局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负责抓好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4、主持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党组书记、局长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股室廉洁自律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运用和行使职权,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4、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端正局风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四、各股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2、加强对所属党员和工作人员的党性、党风和廉政勤政教育,及时组织学习、讨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3、了解和掌握所属党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及时向组织和领导汇报,按组织要求做好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4、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好带头作用。
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
年底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及所负责部门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