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农村贫困户识别原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3:52: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村户籍人口贫困户识别原则

1、人均纯收入标准是低于3015元(2010年2500元不变价计算)的全部纳入识别对象。

2、“两不愁三保障”[吃穿有问题(包括安全饮水有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未得到有效解决全部纳入贫困户识别对象。

3、父母有子女,但将父母单独分户的,单独分户的父母不能成为贫困户;子女符合贫困户识别对象的,父母可以与子女并户,一并纳入识别范畴。

4、家里贫困,符合贫困户识别的条件,按照户口簿录入人口时,如果家里的大学生(义务兵)因户口迁移转为城镇人口,通过镇村核实,将相关说明材料报县脱贫办备案认可后,可以将家里非农村户口的大学生(义务兵)录入《系统》,确保贫困户大学生(义务兵)享受扶贫优惠政策。

5、建(购)商品房(移民搬迁安置房除外)、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家用电器豪华、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扶贫标准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6、家庭拥有小轿车(帮扶部门资助的车辆除外)、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7、家中有现任村支部书记和村长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8、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且在编的(比如安康招录的扶贫信息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都是财政统发工资但是工资较低也不稳定的不在此范围)、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稳定的(军烈属除外),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9、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10、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财产,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11、家中一年以上无人居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12、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13、对贫困户识别公示期间举报查实后的,或者群众举报和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中共东木镇委员会 东木镇人民政府

贫困户精准识别()

贫困户识别条件解释

贫困户精准识别政策宣传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农村贫困户申请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农村贫困户识别原则
《农村贫困户识别原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