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师职责
职责:
一、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发展特长。
二、负责学校的各项文艺活动,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大型活动。
三、负责各类音乐器材的管理、使用、调配。
四、负责全校音乐课教学,指导文艺队和各种兴趣小组。
五、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标准:
一、积极参加教改教研,努力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完善知识结构。
二、教学中,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培养学生音乐表现力和创造力。
三、抓好校文艺队训练,在各项大型演出中获得好成绩。
四、通过各种文艺活动,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认真保管好音乐器材,摆放整齐有序,定期清洁检查。
《音乐教师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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