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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及录入(定稿)

发布时间:2020-03-02 21:00: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2009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及录入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从2008年起,广西已在全区范围使用网上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为顺利完成2009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认真组织本学院毕业生于5月25日前上网报名并录入个人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现将网上报名及录入个人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驻邕高校2009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高校一次性集体申报,因此,凡我校200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由教务处集体办理。教务处受理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为以下三方面人员:

1.我院2009届普通高等教育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补修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双科合格证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的2009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参加5月

9、10日教学技能考试的2005级本科生可在教学技能考试成绩公布后再上网填写申请表。

3.目前在我校就读且个人档案在我校的具有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研究生。

二、我校集体办理的教师资格种类

由教务处集体办理的教师资格有以下两大类:

1.需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方可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此三种教师资格由南宁教育局认定。

2.需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方可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此三种教师资格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认定。

特别说明: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补修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双科合格证和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的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生可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但每位毕业生同一时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广西教师教育网(.cn),在主页上找到“教师管理”栏目,点击“信息录入”,然后在信息录入页面点击“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登录页面。

第二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登录页面后,请输入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附加码,我校用户的登录名称、代码、密码如下: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资格人员: 登录名称:广西师范学院代码:gxsfxy密码:3907897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登录名称:广西师范学院初级代码:xxtq密码:3907897

根据本人申报情况输入登录名称、代码、密码及附加码(系统随机给出)后,点击“提交”,进入 1

“信息录入”、“信息查询”页面,点击“信息录入”,进入个人登录页面。

第三步:进入个人登录页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进入申请表格页面。

第四步:进入申请表格页面(如附件1),即可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及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在申请表格页面录入信息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认定机构名称”、“登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填表日期”、“出生年月”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写,也不能更改。

2.“性别”、“民族”、“师范类”、“应届生”、“政治面貌”、“申请资格种类”等项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点击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目。

3.“所学专业”项中的“类别”、“专业名称”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相应下拉菜单中点击学科门类及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则为自动生成。我校本专科各专业所属门类见附件2。

注意:如果在“专业名称”的下拉菜单中找不到自己所学的专业条目,可选择点击与所学专业相近的专业名称条目,如“英语(翻译方向)”专业,在“专业名称”的下拉菜单中找不到,则可选择点击与该专业相近的专业名称条目,即“英语”。其他如:“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与“教育技术学”相近、“汉语言文学(高级涉外文秘)”与“汉语言文学”相近、“科学教育”与“化学”相近。

4. “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工作单位”、“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现从事职业”、“专业技术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等项统一按附件1中所填写的内容填写。即:“应届生”填写“是”、“最高学历”填“本科”、“最高学位”填“无”(学位的有无不影响教师资格的审批)、“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均填“广西师范学院”、“户籍所在地”填“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现从事职业”填“学生”、“专业技术职务”填“无”、“通讯地址”填“广西师范学院学籍科”、“联系电话”填“3907897”、“邮政编码”填“530001”、“电子信箱”填xjk@gxtc.edu.cn.。注意:请不要乱填其他内容,以免造成今后数据整理的错乱。

5.“出生地”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6.“申请任教学科”中的“学段”、“学科”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点击符合本人实际需要的条目。 注意:如果在“申请任教学科”的下拉菜单中没有显示所申请的任教学科,则选择“其他”。

7. “个人简历”只需填写初中阶段至目前的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简历”中的“时间”、“地点”“职务”、“证明人”四项都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在确认所填写的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意:提交后如需修改信息,可以按照上述方法,重新登录,修改相关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即可完成修改。但并非所有项目都可修改,因此请填写时要认真对待,并仔细核对。

第五步: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在申请表格页面点击“提交”后,系统会自动进入网上打印页面,请点击“打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的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用A4纸打印,且必须双面打印。

注意:网上报名及录入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必须使用安装有打印机的电脑进行,并在“提交”后马上打印。

如果在打印页面直接点击“打印”而打印不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浏览器中“文件”下拉菜单“打印”来打印。

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点击“返回”,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结束。

四、网上报名及信息录入的时间

根据南宁教育局的安排,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时间从5月1起至5月25日止,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务必于此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过了此期限,“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将关闭,将不能再报名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处理

1.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2.请务必在“承诺书”中的承诺人签名处签写本人姓名,在“身份证号”处填写身份证号。

六、应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所在学院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登录南宁市教育局网页( )“教师资格”栏目下载并用A4纸打印,也可在我校网站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栏下载);

3.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一份;

6.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注:申请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证书及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各一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要求是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其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非语文教学科目申报人员可放宽为三级甲等);

8.以本专科毕业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一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在广西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在相应层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考试内容的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0.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一张。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另交相片,只需将已拍摄的用于学历注册的相片(二寸)留存一张即可(相片发回班级时另有说明)。

(二)材料的整理及提交要求

1.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是复印件和打印件的,一律使用A4纸,并须同时出示原件审核(不能出示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署审核人姓名方能有效)。申报人员要诚信,不得弄虚作假

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上述第五点要求处理后,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整理。

3.按顺序将上述1—3项应交材料用胶水在纸张的左侧粘贴在一起。注意:因1—3项应交材料需放入档案长期保存,不能用钉书机或别针装订。

4.按顺序将上述4—9项应交材料用胶水在纸张的左上角粘贴一起。

5.我校2009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申报者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后,将相片用别针别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封面上边。

6.申报材料准备好后,应将上述2—9项材料按顺序夹进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不能分散放到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7.各班按学号顺序整理本班同学的申报材料,并将夹有2—9项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无2—9项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分开捆扎后,以班为单位将材料统一交到学籍科。

8.除毕业证书复印件外,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在于6月10日前交到学籍科。

七、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要求和说明

1.凡在网上录入的信息都应认真核实后再点击“提交”按钮,不能错漏。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南宁市教育局以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依据确认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及审核相关材料,不按时提交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者,将视为未申报认定教师资格。

5.每位毕业生同一时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6.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问题,如体检标准,可在我校网站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栏目查看。也可在下列网站查看:(1)、广西教师教育网:.cn ; (2)、南宁政务信息网:,查询路径:南宁政务信息网首页→政府网站群→政府职能部门→市教育局→教师资格。

附件:

1.“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表”页面样板

2.我校普通本专科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一览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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