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农产品收购抵扣凭证税收管理有三个难点

发布时间:2020-03-02 12:38: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产品收购抵扣凭证税收管理有三个难点

一、填开对象难确定。实际在收购农副产品时存在有农民的自产产品,农民“经纪人”走村串户收购、整理、运输到使用单位的农副产品,还有工商业者的操作行为。因此,只从填开的票据上区分是否是农业生产者个人,一时难以界定,从身份上确认又难以取证,使税收管理者处于两难之中。

二、购销业务难界定。现行政策规定,收购发票仅限于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免税农副产品时填开,经营者出售免税农副产品,应由经营者出具发票,在收购农副产品时,纳税人又是在脱离税务机关现场监管的情况下自行使用收购发票的,使得收购发票不但在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时使用,而且对应由经营者提供销售发票的业务也使用收购发票。有时对批量大的经营者,还采取一次购进,分次开收购发票的办法,甚至虚拟生产者个人,填开收购发票,使税务机关对这些购销业务很难界定。

三、经营数量和价格难核定。由于农副产品收购凭证都是由收购方自行填开的,在开具收购凭证时,无法了解其购进价格和购进数量。同时由于大多数农民没有妥善保管收购凭证的习惯,在收购凭证的征后审核中,税务部门只能针对发票填开情况、票面栏目间的逻辑上进行审核,很难做到票票、票账、票物的核对,对经营数量和价格的真实性难以掌握。

为解决上述难点,建议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从农产品收购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审核收购发票。一是了解纳税人的资金规模、仓储能力与收购数量是否匹配;二是看投入产出比与产量、收购数量是否匹配;三是单位能耗与产量、收购数量是否匹配。

二、建议取消现行农产品收购抵扣政策。根据内、外销分别对待,对出口外销的企业,采用零税采购、单位核算、出口销售免税的政策;对国内销售,采用单独核算、采购不抵扣,对农产品收购企业测算出一个税负率,按简易办法征销售环节增值税。

三、建议实行实耗扣税法的税收政策。除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外,都允许其开具收购凭证,收购企业凭已开具的收购发票按实耗法进行抵扣,这样的好处是纳税人只要不做销售,其库存商品就无法减少,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可避免纳税人一方面抵扣税款,另一方面又不计提销项税的双向逃税行为。

农产品收购凭证申请报告

农产品收购凭证申请报告

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增值税抵扣凭证问答

试论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税收管理问题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收购凭证抵扣问题

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凭证有哪些?

农产品收购与企业税收管理问题的分析

浅论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中的现状

农产品收购抵扣凭证税收管理有三个难点
《农产品收购抵扣凭证税收管理有三个难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