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一, 为强化门卫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 门卫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恪尽职守,文
明执勤。
三, 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发生治安事件和灾
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并作好记录。
四, 凡进入本公司内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
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时,可在门卫值班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内单位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内。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公司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五, 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
门卫值班室内饮酒,打牌。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门卫值班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内均需办理有关手
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内物资进入公司内时,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须持有效证明,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七, 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严格执行
车辆出入制度(进出公司大院机动车辆凭公司综合部发放的《车辆出入证》进出),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需检查,作好登记;公司有机动车辆进出时,门卫要负责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对进入公司大院的非机动车,门卫要负责指导停入非机动车停车区。 八, 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九,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工厂门卫职责
为保证工厂的安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厂区,规范收发信件,报纸等,特规定本门卫职责:
一, 严格执行员工进出公司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
事。
二, 门卫负责发放工厂报纸﹑信件﹑电报及各类杂志等。严格收发
登记手续,对急件﹑汇款单要妥善保管,及时转送。
三, 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一律凭介绍信入
厂,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四, 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
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
五, 物资出厂要一律凭出厂证,并检查物,证是否相符,凭证每天
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厂办公室处理。
六, 发现出进厂中可疑人员,应及时查问,并当即报告厂办公室处
理。
七, 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厂区内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
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于次日报告安全责任负责人。
八, 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
消防设备。
九, 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职
谋私。
十, 搞好传达室周围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