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梅中心学校通校生安全责任状
甲方:香梅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对学生负责,保障学生安全的精神,甲方特决定和乙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1、乙方凡要求孩子到校上晚自习的,必须本人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走读。
2、乙方要教育子女听从学校的教育管理,并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子女。
3、乙方孩子在甲方校园内,甲方负责乙方孩子的教育及管理。
4、通校生在往返学的途中或在家中(校外),若由于交通、私自用电、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与他人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参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参与非法社会团伙等等因素造成意外伤亡或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或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孩子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毒品及其它违禁物品进入甲方校园。
6、乙方孩子离开甲方校门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监护人(签字):
学
生(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通校生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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