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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07 19:35:2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新华乡龙塘完小2015至2016学年度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学生安全是学校和家庭都要关心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了明确责任,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责任书。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公路和在公路上玩耍,遵守路队制度,按时上学、回家,遇恶劣天气由家长接送,严禁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

二、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吃不卫生的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预防食品中毒,肠道感染和其他突发性疾病流行。

三、加强活动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团结友爱,不辱骂不打架,不擅自到河塘、水库等地方游泳,不攀树爬车,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到建筑工地等危险地段玩耍,不玩可能造成伤害的玩具、物品。

四、加强校外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带烟花、鞭炮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参加烟花鞭炮和其他影响生命安全的活动。

五、严禁学生玩火、玩甩炮、玩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

六、学生放学后家长未接送的必须跟从路队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和学生家长都要采用正确的方式帮助儿童树立起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性格品质和生活习惯,指导他们合理、科学利用课外时间,开展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尽可能远离危险因素,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使他们在一个平安的环境中学习生活。

九、家长应按学校告知的作息时间准时到校门口接送学生,家长未来接送的学生学校会尽其所能整理好学生路队,学生校外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年级 学生: 家长: (签字) 班主任 学校公章 校长: 2015年9月

推荐第2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作为班级学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坚持主题班会制度,利用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教育学生。系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让学生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

2、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注重防范措施。

3、学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教室,不准在教室、校内滥用电器,不准抽烟、喝酒。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4、打扫卫生期间班主任必须跟班到位,组织学生打扫卫生,负责管理好学生,管理好劳动工具。

5、严禁在校园、教室、楼道内追逐打闹,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严禁攀树、爬围墙、栅栏等。

6、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不准打架,私自逃学者,出现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7、注意饮食,讲究个人卫生,防止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

8、学生不准损坏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学生之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由班主任负责处理,同时向校领导汇报。

10、冬季注意楼梯、楼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11、利用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2、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责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甲方:(政教处盖章)乙方:(班主任签字)

推荐第3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活动场所等场地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应与学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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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长是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

六、家长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

七、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

八、学生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的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遵守法律、法规。

十、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十一、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校长、班主任、家长都要签名,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_____

班 主 任:_____

家 长:_____

学校(盖章):_____

推荐第4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夏庄小学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订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不准随意让别人捎带孩子,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滩、荒山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6、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幼儿园学生早上入园时间7:40—8:30,放学时间11:30,下午入园时间2:00,放学时间4:30。家长要把幼儿交给老师,并领取接送卡,放学凭接送卡接孩子。绝不准提前把孩子放到学校门口,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家长承担。小学学生上午到校时间8:00,,中午放学时间11:45。下午到校时间2:00,放学时间5:10(秋冬季下午到校时间1.40,放学时间4:50)。

班级:班主任:联系电话:

学生签名: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

推荐第5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贵家长: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家校共同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危险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走读生及在校外学屋就餐的学生中午时间的安全由其监护人或校外托管责任人负责。

二、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做好登记后方能离开学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三、学生放学后,家长应及时接走,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由此引发的不安全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四、要求孩子不要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五、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河沟、水塘等洗澡、溜冰、玩耍,出现问题,有监护人承担责任。

六、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监护人负责。

七、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八、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车辆、超载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严禁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对不按规定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由家长负责。

十、家长、学生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家长就要教育,管护好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事故,或由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学生姓名: 监护人签字: 所在班级: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让我校全体学生在上学与放学路上及在校的安全,我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责任书。

1、学生在回家或上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现监护人负全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学生家长私自承包或租用车辆接送学生,由此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负全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学生有先天性疾病,家长须向我校上交一份疾病证明书(或书面材料);如果未交疾病证明书(或书或面材料),因老师不知情学生在校出现的生命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全责,学校不负担任何责任。

4、每位学生家长必须把实用的联系方式告诉本班老师,若因无法联系导致学生的生命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全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学生在校时,若出现生病情况,老师已经及时联系了家长,但由于家长不能及时赶到护送其子女去医院,从而耽误治疗时间导致的学生安全事故,我校不负担任何责任,由学生家长负全责。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持一份。 学校(盖章)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大塘双合新世纪希望小学

20

12、

2、10

推荐第7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 生 安 全 责 任 书

(“五一”假期告家长书)

为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学校、学生的监护人以及整个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以下规定,共同保护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学的小学、幼儿园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禁止未满18岁中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走路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不在教室、走廊及楼顶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偻下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得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宿舍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热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非节假日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谈情说爱。

15、爱护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娇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 避免误入歧途。

20、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1、2004年“五一”放假的具体时间为5月1日起开始放假,5月8日照常上课。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监护人各执一份。

校(园)长(签章)

学生监护人(签章)

班班主任:(签章)

生(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8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同志: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为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他们安全,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使您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学校与您签定责任如下:

1、教育孩子不要到河边、井边、湾边玩耍。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2、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经您的允许不要让孩子在街道上学车、骑车玩耍。

3、教育您的孩子注意防火安全,不要玩火;严禁孩子身上携带小刀、管制刀具,以防对自身及他人造成伤害。

4、教育孩子学会安全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要到高压电线下玩耍,不要私自玩电器,雷雨天不在高大树木、电线杆、建筑物下躲避,以防雷击。

5、教育孩子不随便买小食品,特别是“三无”食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

6、教育孩子不收听、收看不健康的影象制品,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私自进网吧。

7、教育您的孩子遵守社会安全常识,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学会在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

8、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提前到校,早晨不得早于七点,一二年级到校、放学必须由家长接送,否则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责任书责任时效为:2014年2月-----2014年7月。责任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监护人负完全责任。同时,各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知识教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本责任书必须由家长签字后带回)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王家庄街道朱子小学2014年2月

学生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同志: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为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他们安全,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使您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学校与您签定责任如下:

1、教育孩子不要到河边、井边、湾边玩耍。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2、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经您的允许不要让孩子在街道上学车、骑车玩耍。

3、教育您的孩子注意防火安全,不要玩火;严禁孩子身上携带小刀、管制刀具,以防对自身及他人造成伤害。

4、教育孩子学会安全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要到高压电线下玩耍,不要私自玩电器,雷雨天不在高大树木、电线杆、建筑物下躲避,以防雷击。

5、教育孩子不随便买小食品,特别是“三无”食品,注意饮食饮水卫生。

6、教育孩子不收听、收看不健康的影象制品,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私自进网吧。

7、教育您的孩子遵守社会安全常识,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学会在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

8、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提前到校,早晨不得早于七点,一二年级到校、放学必须由家长接送,否则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责任书责任时效为:2014年2月-----2014年7月。责任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监护人负完全责任。同时,各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知识教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本责任书必须由家长签字后带回)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王家庄街道朱子小学2014年2月

推荐第9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3.切实做到不翻墙、翻窗、翻门、攀登各类护栏,不追逐嘻闹、不骑坐校园栏杆,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切实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6.禁止学生骑自行车、摩托车上学(返家)。

7.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8.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9.学生参加校外见习、实习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或学校各级领导的安排。

10.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1.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酒吧、网吧、滑冰场”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

12.严禁下河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3.在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4.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5.住宿生要严格执行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外出,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住宿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学生回家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随父母租住房屋的),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或远

游。

17.不打人、斗殴。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采用其它方式威胁、恫吓进行解决。

18.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的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9.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它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学生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经常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参保的学生)。

家长和学校都有义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以上条款,但学生不听其劝,违犯以上规定,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并由学生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相应安全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责任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退学、休学、放假等原因,则学校自动终止安全责任。《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学校代表(班主任)签名(签章):

学生家长签名(签章):

201 年 月 日

安全重于泰山——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得孩子成长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环境的熏陶。为了给您的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我校正在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希望这封信能起到沟通学校与家长的桥梁作用,同时将学校对学生在学校和家里的要求通报给您,恳请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是希望家长尽量安排时间与子女沟通,内容可以涉及学习、生活、工作、情感等方方面面。请家长记住三点:第

一、当今学生缺乏的不是物质生活而是精神生活,所以需要家长对子女多一些精神上的关怀和情感沟通;第

二、家长自身的进取精神是子女成才的动力,所以家长在事业上的不断进取必定成为子女的表率;第

三、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应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空间进行有效监督,在一些原则问题上请家长不可过多迁就子女。

二是希望家长对子女的自由活动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和有效控制,要加以正确引导,不要放任自流。时代发展呈现多元化特征,好与坏的界限模糊,缺乏是非观念和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难免受到不良因素诱惑,容易误入歧途,甚至一失足成千古恨。特别是对孩子迷恋上网、玩游戏、看黄色录像、看黄色书刊、加入邪教、三五个孩子结伙成群甚至拜什么把兄弟、组织或参加什么帮派、打架斗殴、向他人勒索钱财以及与固定异性朋友交往等等一定要严加禁止。

三是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安全系着家庭的幸福。我校在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一直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请家长特别关注和提醒孩子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安全:

(一)交通安全:

1、学校附近的学生要步行上学。来回路上要严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应一防摩托车;二防三轮车;三防大货车;四防轿车。

2、不骑车上学,不乘坐三无车辆,不做超负车,不做摩的。

3、穿越马路或十字路口务必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二)社会安全:

1、遵纪守法,不交往不文明青年;不加入不健康组织;外出遇恶劣天气要注意防雷、防电并及时找安全位置避雨。

2、遇到不法分子欺诈,及时向公安机关、家长、学校、班主任、学生处反映。

3、外出走亲访友、访同学一定要限时回家,不在外留宿。

4、不去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教育学生迷恋上网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荒废学业甚至诱发犯罪。

(三)家庭安全:

1、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小心使用煤气,用后关闭阀门。

2、学会自救、求救,一旦发生意外,要在冷静自救的同时拨打父母电话或急救电话(

110、120、1

22、119)求救;但要教育孩子不要随意拨打急救电话,乱打急救电话是违法行为。

3、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时刻告诫孩子不乱吃零食、不买生、冷等不卫生的食品,不随便在外就餐。

(四)学校安全:

1、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钱要保管在班主任处,手机要随身带或交班主任处代为保管。

2、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搡他人,不翻越围墙,私自外出,不到施工场或危险地段逗留,玩耍。

3、孩子因事请假须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进校后千万不要随意外出,确需外出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

4、在教室、宿舍不得乱接电线、不得用电器类物品。

5、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校产安全,损坏公共财物要自觉赔偿。

四是特别提醒家长朋友注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教育孩子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五是根据学校实际,我们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切实做到以下方面,请家长配合和督促。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过早到校,要在家里充分利用好休息时间休息。家长也要有时间观念,摸清孩子的作息规律,以防学生钻空子,出现不良后果。

2.不留长发,不戴手饰,不化装,不穿奇装异服,规范仪表进校门。从校口出入,要佩戴学生证和履行请假手续,不攀越围墙。

3.不骂人,不打架,更不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要讲文明话,做文明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遇事自我克制,多做自我批评;同学之间相互帮助、相互谅解。

5.不携带过多的金钱或贵重物品进校,不提倡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

6.要学会辨别是非,遵纪守法,不要做任何妨害他人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7.懂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正确把握住自己的交友原则,注意挑选交友伙伴。

8.对无心学习,自控能力差的学生,建议家长要加强管教,以免在外做出越轨的事情。

尊敬的家长,你出力流汗是为了孩子,可是教育好孩子,孩子安安全全胜过一切,愿我们携手努力,使您的孩子能健康成长。

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处

二0一三年二月十五日

推荐第10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 生 安 全 责 任 书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监护,使未成年人在品行、交友、消费、做人、学习等方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特明确监护人履行以下责任:

一、对未成年人有监护和抚养的义务,不虐待、不遗弃、不歧视女性或有残疾者。

二、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三、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其身心健康发展。

四、未成年人节假日,放学在家时间外出,要问清事由,心中有数;要慎重对待未成年人交友,没有特殊情况,不容留未成年人过夜;不允许私自在外食宿,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艰苦朴素教育,少给零花钱;要教育未成年人尊老爱幼、讲话文明、举止文雅;不得让未成年人看色情、武打、暴力等内容的光盘、碟片、录像等;不得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厅。鼓励子女多看些有益的课外书,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动手做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制作。

五、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注重对交通安全的教育。凡未满12周岁的儿童往返学校不得骑自行车和电瓶车,以保证往返学校安全。为保证饮食安全,中午需留校代伙的未成年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社会民间自行代伙,否则后果自负。

年级班学生监护人(签字或盖章)

龙虬镇中心小学(公章)班主任(签字)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第11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安全要求:

1.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殊疾病(生理、心理方面),家长应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墙、翻窗、攀登护栏、追逐嬉闹,上下楼梯不拥挤等。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要听从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到非正规流动餐饮摊点就餐,防止食物中毒和流行病(含疫情)发生,注意劳动安全,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6.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不坐无牌证的车船。野炊活动要注意防火;水边活动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7.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8.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两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

9.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现场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1.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2.寄宿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借宿校外,更不得招呼、容留非寄宿生住宿。

13.在学校外住宿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住宿规定,按时作息,不同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在制定宿舍以外的地方留宿。

14.在家住宿生,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5.同学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

16.学会自护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家长责任:

1.要按照《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学生安全要求的条款对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教导,严格遵守。

2.家长对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校外活动以及随意离校所出现的责任事故由家长负责,学校只协调对事故的处理和有关问题的联系。

3.要经常性地和学校联系,随时了解子女在社会、学校的表现,有针对性的教育。

4.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

三、学生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学校和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

四、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学期签订一次。《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家庭电话:

班主任(签名):

第12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镇中心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住宿生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禁止出入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己承担。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且造成责任由本人负责。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五、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六、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游玩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七、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坐“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坐“三无”等不合格车辆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八、学生上学、放学、返校(寄宿生每周日下午四点后到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九、寄宿生在就寝时间在床上打闹、不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管理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

十、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一、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十二、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二、禁止寄宿学生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

十四、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十五、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签订完毕后交学校统一存档。

班主任:学生家长:学生:

年月日

第13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灵台二中2017届初三

“培优班”“推进班”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初三优秀学生的培养拨高和对临界学生夯实基础、补救短腿学科,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经年级组请示学校同意,在取得家长大力支持基础上,决定根据两次月考成绩,组建一个“培优”班和两个“临界补弱”班,与高中部学生同步上第三节晚自习,晚自习期间分别安排课任老师义务对120多名学生进行学科辅导。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在校期间不准打架斗殴,滋生事端,如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害,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所有费用全部由学生家长负责。

2、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3、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原则上不允许骑自行车。学生在校内外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应由学生及家长承担。住所距学校较远的学生,家长要负责接送,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4、家长要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等工作,在往返学校途中或上自习不守纪律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全部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5、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回家,按时就寝,不容许学生随便在同学家借宿,对不按时回家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6、学生有病、有事需办理请假手续,对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发生不安全事故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7、住宿生要严格执行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违反校规校纪,不在寝室点火及私自插接用电器等,以保证安全。自习下后,学生要迅速回宿舍住宿。对在校外包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家长和学生承担。

8、本辅导班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不遵守学校纪律,有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或下次月考成绩没有提高的学生,去消参加辅导班资格。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责任时效:2016年11月3日——2017年6月15日。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盖章): 家长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11月3日

第14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关于王顺同学的特别安全责任书

鉴于王顺同学不能遵守学校及班级纪律,常出现旷课、逃学等情况。为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与该生家长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望家长能积极履行义务,保证学生安全。

1、每天上学,放学家长按时接送,如家长未能尽到接送义务,由此发生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自己负责。

2、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必须由家长接送,并向班主任请假,方可离开,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家长方承担一切责任。

3、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家长本人负责一切责任。

4、学生不经教师同意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5、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6、如果由于家长监督不力,学生再次发生逃学现象,带坏班风,违反学校纪律,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在我校接受义务教的权利,家长应给学生另行选择学校就读。

以上事项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拟定,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第15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xxxxxxxxx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维护稳定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具体要求,本着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的原则,学校和家长切实履行好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圆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使学生能够安全、顺利地完成学业。特此,学校决定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的责任

学校依法办学,保障学生在校的各项基本权利。学校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文化设施以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

1、开设主题班会课,由综合处统一制定教学计划,由各班班主任任教,把德育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等课程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序列。主题班会课要和其他课程一样,有固定的教学时间、有完善的教案,还要由综合处组织的有关德育、纪律、安全、普法知识考试、法制报告会和安全演练等。

2、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防盗、防火、防病、防中毒、防事故、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3、学校加强对学生在校外活动、社会交往、交通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4、学校积极开展对学生进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提高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意识。

5、学校禁止学生在学校校园、宿舍、教室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做饭、私接电源、使用较大功率电器等。

6、学校禁止学生吸烟和饮酒。

7、学校教育学生禁止携带私藏使用管制刀具等物品。

8、学校教育学生请假外出或放学回家途中不要骑车载人或在路上骑车嬉戏追闹或乘坐违规车辆。在学校规定的放学回家和开学返校时间内应按时、径直回家或返校,若出现未按时回家和返校情况,家长和学校应及时取得联系。

9、建立住宿人数清点签字制度,班主任、寝管人员每天晚上必须认真落实学生到位情况 ,认真填写宿舍日志,并在签名后交综合处存档。

10、建立学生返校报告制度,学生在规定的返校时间内,必须按时返校,学校返校的当天晚

上,班主任必须到岗,清点学生人数,落实未到学生去向,并汇总报至综合处存档备案。

11、学校校园大门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学生非正常出入要出示由班主任及本处室主任签字的正规请假条,在大门口登记后方可外出。凡是中途请假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

二、学生的责任

1、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学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学生要加强个人心理健康修养,搞好心理调节,正确对待个人在学习、生活、挫折等方面的问题,克服心理障碍。

4、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发生下列事故,责任自负:

(1)学生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晚归、不归,或私自出游、参观、探亲访友造成的事故; (2)学生因吸烟或饮酒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在校园、宿舍内戏耍打闹或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事故;

(4)学生因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做饭、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造成的意外事故;(5)在教学和日常生活中,学生因不遵守学校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的意外事故; (6)学生在请假外出、假期或节日离校回家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7)学生在办理了退学、转学、毕业等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 (8)毕业班学生外出办理有关个人档案或手续,发生的意外事故;

(9)学生在校外就餐或食用校外送入的饭菜、食品等引起的食物中毒等事故; (10)学生在校外就医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

三、对因学生个人责任造成的事故,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留一份,交学校一份。

班主任: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xxxxxxxx学校

2017年9月

第16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管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犯上述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

3、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的监护人、代管人有责任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疏导学生心理和严格规范学生的言行。家长不及时疏导学生心理,不经常与学生交流、知晓或发现学生异常情绪和行为不及时了解、教育、处理,甚至与学生关系紧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学生和家长自负。凡学校或老师通知监护人到校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处理特殊或紧急情况、参加家长会,监护人或代管人必须及时到达,做到家、校教育合一,凡监护人或代管人不闻不问,造成后果的,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4、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趴靠阳台,不行走危险地带,不撕拉乱接电线,不翻越围墙和大门,不投掷石块杂物,上下楼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等。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5、学生放学后必须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放假期间严禁学生到学校玩耍,若出现伤害事故,责任由学生及家长自负。

6、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而无不当行为,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上学、回家不准驾车、乘车和乘船,一律步行;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容易引发雷击伤害的地方;上学、回家路遇洪水、滑坡等险情必须返回学校或家里,待险情排除后方能上学、回家;否则,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8、学生上学或放学,家长或代管人必须接送学生,特别是幼儿园、小学低年级、上学放学单独行走的学生和自愿上晚自习的走读生,家长或代管人必须接送,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含读书期间来校、回家途中),责任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9、学生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酗酒,若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0、严禁学生擅自到河、库、沟、塘等处游泳、洗澡、洗脸、洗脚、洗衣服、打水、钓鱼、玩耍,否则,造成溺水等意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学生方负责。

11、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违法或工作失误,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若学校履行了相应职责,且无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责任;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xxxxx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的,由肇事方承担责任,并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3、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边行走,严禁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攀爬车辆,若出现交通事故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14、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甩炮及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玩玩具枪械、打架斗殴、打牌赌博、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偷盗、早恋、上网、欺凌弱小等行为,若一旦出现伤害自己或他人、损毁公私财物等后果,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15、学生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学校或教师不承担责任;学校或老师已明确告知学生法纪法规、学校的规定和危险行为的危害,但学生仍旧违反造成后果的,学校或教师不承担责任;家长不配合学校教育学生,学生不听从教育,不服管教,继续我行我素而酿成后果的,由家长和学生自担责任;家长未告知学校或老师学生患有重大疾病或特异体质,在校期间出现意外后果的,家长和学生自担责任;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责任。

16、监护人或代管人要严禁学生把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等带到学校,若必须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等到校,学生自己必须妥善保管或者寄存在老师处,若因学生保管不周,出现物品损坏或现金丢失,责任由学生自负。家长过分溺爱学生,无原则的乱给学生钱物或学生无原则的追求时尚、花钱无度,家长不加管教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和家长自负责任。

17、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参保的学生)。

18、住宿生应遵守学校的住宿生管理制度和规定,严禁外出、外宿、留宿他人,若因擅自外出(不假外出),翻越围(隔)墙、阳台、门窗,点蜡烛等严重违纪行为而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损毁公私财物的,后果自负。

1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或者代管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0、凡应在校内食宿的学生应按上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在校内就餐和住宿。凡在校外就餐或住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食堂应按学校签定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食堂经营者负责。

21、其它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2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初三毕业或自愿退学或新的协议签定时终止。

xxxxxxxxxxx小学

班 班主任(签名):

班 学

生(签名):

学生监护人(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第17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学生个人生命及财产安全,同时,便于校区老师管理及帮助学生提高,特公告本责任书(在学生进入我校区学习前请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一旦开始学习后,即自动宣布生效。)

1、学生自愿参加我校文化课程巩固辅导;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校区规章制度,坚持完成进出门签到任务,在学生签到进入学校到离开学校前(规定上学时间内)本校区有责任与义务在辅导学生学习的同时保障学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3、学生一旦进入我校进行学习,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我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

4、老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负责;

5、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6、学校不知道或难以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7、严禁玩火、玩电、玩炮、玩锐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装电器,乱拉电线造成的一系列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自带不卫生食品到校区,食用后若出现身体不适,由学生和家长自行负责;

10、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老师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1、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3、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5、学校管理职责之外学生出现的任何问题与侵害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时开始生效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校长签字: 家长及学员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18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大魏小学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教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师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师负责。

13.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家长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接送学生,学校按时开关大门。如果学生过早离家,学校没开门,发生事故的应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家长:(签字)学校(盖章):

学生:(签字)

2014年2月18日

第19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共同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经双方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人不承担监护责任。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一、学校责任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及监护人责任范围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三、其他责任范围

(一)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的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损害事故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的;

3、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4、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5、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6、学生自杀、自伤的;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9、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意外事故的;

10、学生擅自乘坐“三无”车辆造成伤害事故的;

11、学校明令禁止,学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造成意外事故的;

12、擅自到校内已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地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13、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不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五、说明: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已投保的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书未涉及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 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家庭联系电话:

校 长签 字: 学 生签字:

班主任签 字:

年 月 日

第20篇: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校内外安全,维护教育稳定,学校、各班级拟与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定安全责任书。条款如下:

一、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家长除了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外,必须把学生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二、家长、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每个学生也必须做到“七无”、“十不准”。七无(无打架、斗殴;无破坏公物;无抽烟、赌博;无乱写乱画;无旷课迟到;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纪违规)。十不准(一不准参与制造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二不准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三不准携带刀具、弹弓等危险品;四不准玩水、玩电、玩火;五不准在渠边、崖边等危险地方玩耍;六不准乱开乱摸农业器械;七不准扒乘行进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排好路队;八不准攀高、上树;九不准破坏群众庄稼、点燃群众柴草;十不准在公共场所起哄)。

三、如因家长教育管制不利,学生校外发生违纪违规及危险事故,责任自负。

四、家长要与学校互通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以便共同教育好下一代。

火星小学:年级班

班主任:学生家长:

学生本人:

2007年 9 月

学生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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