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发〔2012〕11号签发人:冷国东
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关于印发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队、组、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法治办《2012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意见》(道法治办通〔2012〕2号)精神,不断提高我所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特制定《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办公室2012年3月17日印
(共印5份)
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全所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法治办《2012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意见》(道法治办通〔2012〕2号)精神,特制定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第一条全所管理人员为本制度的适用对象。
第二条路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使路政执法权,不徇私枉法,做到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第三条全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法,确保依法行政。要认真学习宪法,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新颁布和新修定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根据每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学法安排,全所管理人员都要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8课时,并做到有教材、有笔记、有心得,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第五条所党支部要把法律学习纳入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
第六条结合工作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组织全所管理人员进行专题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第七条全所管理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第八条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学法用法培训及考试,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述职报告制度,要将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结合本所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全所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