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卫[2011]75号
关于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东办发[2011]10号文件有关要求,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人口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完成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4月20日上午8:40前报到,9:00准时开会,会
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东台市卫生监督所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对象
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院长、妇产科、B超室负责人各1人;市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1人;市疾控中心分管领导1人、B超室负责人1人;市妇保院分管领导1人、B超室负责人1人。
各单位将本单位重点人员承诺书签好后一并带会并由分管领导在会上呈交。
特此通知。
附件:重点人员承诺书样张。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会议 通知
抄送:盐城市卫生局,东台市计生委,弶港农场职工医院,新
曹农场医院。
东台市卫生局2011年4月18日印发共印60份
东台市卫生系统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承诺书
(B超室人员)
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我作为B超室工作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主动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教育。
2、广泛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4周以上孕妇作B超检查需经分管院长或医院总值班审批后方可进行,检查时必须有两名B超技术工作人员或其它医务人员在场,并详细登记后双人签字。
4、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一朝违规,终身出局”,并对照盐办发(2007)29号文件之规定,接受处罚。
医院承诺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
东台市卫生系统整治“两非”和
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
(药剂人员)
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我作为药剂科工作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主动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教育。
2、广泛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建立和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药物流产所使用的药物(息隐、米索等)实行严格管理,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资格资质,决不从药品批发企业以外的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
4、建立完整的购进、验收、使用和库存等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专账管理,确保终止妊娠药品渠道正规、使用规范,并将进、销、存数据通过网络及时传送至药监局管理终端,实现动态监管。
5、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一朝违规,终身出局”,并对照盐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医院承诺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
东台市卫生系统整治“两非”和
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
(妇产科人员)
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我作为妇产科工作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决不采用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2、严格依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3、不私自购销人工终止妊娠药品。
4、不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
5、不利用B超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6、接产无生育证、身份证,及时与计生部门联系,并在病历上做好记录。严禁出具假证明 。
7、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一朝违规,终身出局”,并对照盐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医院承诺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