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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办发〔〕75号

发布时间:2020-03-03 12:32: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昆政办发〔2009〕7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 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山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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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保三促”工作要求,继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综合防治,推进污染减排,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

(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建立风险源名录,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从源头上控制隐患,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源配置和供水调度措施,确保供水安全。环保、水利、监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的问题,一律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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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管“两高一资”行业。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已经建成投产的违法建设项目,实现保增长和调结构、增效益相统一。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环保规定、超标排放的企业以及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进一步巩固“小化工”专项整治成果,严防死灰复燃,提高化工园区的环境监管水平。

(三)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着力推进城区黑臭河流整治,通过截流排污口、疏浚河床、日常换水等多种途径,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督促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提高废水排放达标率,对排入市政管网超标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开展集中整治。高度重视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现象,重点解决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直排渗滤液或渗滤液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等问题。结合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推进等工作,每月安排一次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督查。

(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全面防控、重点治理,行政推动、技术服务,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相结合,城乡联动、部门联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应急机制,确保不因秸秆抛入河流、沟渠引发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大气污染事故。

— 3 —

(五)抓好环境安全“三项行动”。对全市污染源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化品企业、放射源使用单位等环境风险源开展环境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狠抓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强化环境安全监管,治理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风险源单位的环境安全基础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集中查处一批反复举报、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消除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隐患。以整治工业集中区废气污染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环境整治,通过污染治理、产业优化等综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认真组织排查重点信访问题,对热点难点问题,落实责任、加强督办、限期解决,确保环境信访处理率达100%,降低重复信访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事务,制定行动方案,召集联席会议,定期汇总、编发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对各区镇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实行分类指导。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对于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主观恶意的环境违法行为,

— 4 — 要依法从重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方面的监管,增强企业环境意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日常环境执法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后督查制度,把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结合起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规范和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畅通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

各区镇、各有关部门根据要求,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月)

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问题、环境安全问题、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问题等,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夏收、秋收期间,

— 5 — 加大巡查频次,多管齐下,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和不足,提出长效管理措施,并组织对违规企业整改的复查工作,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迎接上级检查考核。

附件:昆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6 — 附件:

昆山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 卫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莫全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宏亮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国良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王建平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 蓓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金凤珍 市监察局副局长

俞武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 磊 市建设局副局长

郭永明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高昆毅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华明 市农林局副局长

张雪花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孙 云 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

朱学林 市安监局副局长

沈大鸣 昆山工商局副局长

邱 峰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 7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孙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金凤珍、孙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环保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印发

— 8 —

青政办发〔〕75号

昆政办发〔〕73号

昆政办发〔〕55号

甘肃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甘政办发75号)

东卫75号

成都市75号文

连农〔〕75号

五政发〔〕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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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办发〔〕75号
《昆政办发〔〕7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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