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0809
1填写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文字应打印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1栏所填内容应与该品种权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2栏的变更项目是指:申请人或者品种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国籍的变更,单位代表人姓名的变更,培育人姓名的变更,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的变更,代理人姓名的变更,品种暂定名称及其他项目的变更。
四、本表上方及第
1、3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的内容,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五、本表第4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未委托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由全体申请人签章。
六、本表纸张大小为A4(210×297mm),重量不低于70g/m2。提交时一式两份,不得折叠。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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