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学生国旗护卫队队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激发全体同学的爱国热情和民族精神,健全和完善学校升旗仪式组织机构,使升旗仪式规范化、制度化。通过选拔学生国旗护卫队队员,强化条令和纪律意识,将优秀骨干输送到校国旗护卫队。特此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2012-2013级在校男生均可报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体型匀称,男生身高(1.75─1.85米),队列动作协调规范,具备基本的军人素质。
4、各方面表现出色,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军训优秀标兵者优先考虑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
7、吃苦耐劳,态度端正,坚决服从命令,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请假、缺席。
二、国旗护卫队队员职责
1、轮流承担平时学校每天升旗的任务。
2、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的升旗仪式国旗护卫队队员全体参加。
3、平时应注重仪容仪表整洁端庄,注重个人各方面修养和素质的提高。
4、要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完成学校及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6月1日止。
2、报名方式: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写出本人的姓名、学号、专业、性别、身高、体重及入学以来的表现情况,),向各二级学院体育部报名并填写登记表,由校体育部统一汇总。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国旗护卫队员所享有的权利
1、每位入选校国旗护卫的队员在期末评选及综合测评等评选时享受校级学生干部待遇。
2、每位通过训练,体检入选校国旗护卫队的队员授予聘书与优先考虑优秀共青团员以及国旗护卫队标准服装。
3、凡是参加我校特定大型活动的升旗仪式均享有津贴。
Ps:
1.每个学院至少推送10名
2.福建江夏学院选拔国旗护卫队队员自荐登记表.xls
福建江夏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