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鉴定相关指引
一、学历鉴定机构
学历鉴定除可直接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外,还可通过我市的代理点办理。目前,我市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东莞市学历鉴定中心以及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可以提供学历鉴定服务。申请人需持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各代理点办理。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020-37626990,020-37626987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地址:东莞市城区学院路251号,联系电话:0769-22680795(此代理点只在下午上班时间办理) 东莞理工学院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一号东莞理工学院学生活动中心A306,联系电话:0769-22861919
东莞市学历鉴定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宏远酒店一楼,联系电话:0769-22021666转611
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57号,联系电话:0769-22242918。
二、注意事项
1、请各申请人到上述学历鉴定机构办理全国通用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上盖有“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审核人必须认真审核毕业证及认
证报告的内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分值。
2、早年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其认证报告盖有“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中专毕业生学历证书鉴定专用章”,可以直接递交该认证报告,无须重新验证。
3、申请人遗失初中或高中毕业证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所属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遗失补办证明,加盖公章后才可进行相应积分。
申请人遗失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须回原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并持该证明书以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上述学历鉴定机构进行验证。验证后,将《毕业证明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同交至入户受理点,进行相应积分。
4、80年代—90年代初的大学毕业证,因毕业时间早,资料没有在相关教育信息网上登记,申请人可先到原毕业院校复印本人当年的录取名册,毕业院校加盖公章,再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学历鉴定。由于该类验证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请属于这类别的申请人提前联系认证中心,了解所需的具体资料和程序。
5、港澳台学历证书也可以到以上的鉴定机构进行验证,但该类鉴定手续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请持有这类学历证书的申请人提前到鉴定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