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煤检验方法
引用
GB 474《煤样的制备方法》
GB 211《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精煤按批交货,产地相同且同时交货或连续发货三次为一批。每批为一个检验单位。每批最大数量不超过120吨。 一.取样
1.散装取样
散装精煤采用场点取样,每点深度0.1-0.3m处取样量不得小于0.5kg。大样总量不得少于10kg。 2.袋装取样
袋装精煤按1%的比例,采取随机破袋取样。每袋取样量不得少于1kg,再缩分为2kg左右。 3.试样缩分
把所取大样混匀,缩分,测定试样水份、灰份和固定碳。
二.试样制备
1.测定水份Mad A.把作水份测定用的试样击碎至小于50mm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1~1.5kg(本次缩分可在取样现场进行)。
B.把小于50mm的试样击碎至20mm,用四分法缩分至200~300g。
C.再击碎至全部小于10mm,缩分至不少于150g,迅速装入清洁干燥的磨口瓶(装样袋)中,贴上标签,注明试样名称、批号、产地、测定项目、取样人及取样日期,供作测定水份的百分含量。 D.称样
坩埚重m
1、坩埚及试样重m2。
E.在干燥箱里以105℃~110℃烘1.5h(水份烘干为止)。 F.再称样
干燥后坩埚及试样重m3。 G.计算水份,
试样重 m=m2- m1
水份 Mad=( m2- m3)/( m2- m1)×100℅ 2.测定挥发份Vad
将测定水份后的试样,缩分至约60g,粉碎至全部通过0.3mm(60目)筛,装入清洁干燥的磨口瓶(装样袋)中,贴上标签,注明试样名称、批号、产地、测定项目、制样人及制样日期,作为干基精煤试样测定灰份和挥发份的百分含量。
A.将坩埚在马福炉中(850℃)灼烧30min左右,取出室温冷却。 B.称样
冷却后坩埚重m
1、坩埚及试样重m2。
C.在马福炉中(恒温850℃)灼烧7min,取出室温冷却,至有余温时放入干燥箱中。 D.再称样 灼烧后坩埚及试样重m3。 E.计算挥发份
试样重 m=m2- m1
挥发份 Vad=( m2- m3)/( m2- m1)×100℅
3.测定灰份Aad
A.将坩埚在马福炉中(850℃)灼烧30min左右,取出室温冷却。 B.称样
灼烧后坩埚重m
1、坩埚及试样重m2。
C.在马福炉中(恒温850℃)灼烧1.5~2.0h,至恒重取出室温冷却,至有余温时放入干燥箱中。 D.再称样
灼烧后坩埚及试样中m3。 E.计算灰份
试样重 m=m2- m1
灰份 Aad=( m2- m3)/( m2- m1)×100℅
4.计算干基固定碳FCad
干基固定碳FCad=100%-( Vad+ A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