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济安监字„2012‟68号
关于在全市危化品企业开展风险评估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经发局,各危化品企业: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济政办字„2012‟32 号)和2012年5月15日省安监局召开的全省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危化品企业开展一次风险评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险评估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风险评估活动全面排查危化品企业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树立“零隐患、零容忍、零事故”
1 的工作理念,确保危化品行业领域不发生亡人事故,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风险评估企业范围
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
三、风险评估内容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1、证照齐全有效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包括高危工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情况;
3、岗前宣誓活动开展情况;
4、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5、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设备检维修、动火等八大作业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7、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危化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情况。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计量器具、可燃有毒报警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剧毒化学品防盗设施等适用情况、检测检验情况;
2、化工装臵运行及设计诊断情况;
3、高危工艺自控联锁情况;
4、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历次安全评价提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三)环境不安全因素
1、装臵与装臵、装臵与车间间距保持情况;
2、企业与周边生产经营活动相互影响情况;
3、地震、洪水、大风、汛期等自然条件对企业安全影响情况。
四、风险评估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五、风险评估程序
严格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济政办字„2012‟32 号)规定的评估程序进行风险评估。企业评估结束后,编制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并填制《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统计分析表》(见济政办字„2012‟32 号附件1),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报所在地县(市、区)安监部门。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将辖区企业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及时汇总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汇总填制的《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统计分析表》,于7月10日前报市局危化科。市管企业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统计分析表直接报市局危化科。
六、风险评估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状况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是市政府今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创新,各县(市、区)政府也出台了各自的风险评估制度,各县(市、区)安监部门,一定要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对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的认识,加强对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所属危化品企业,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风险评估及汇总上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在6月份开展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活动是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要内容,各危化品企业要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落实。尽快组建评估机构,组织专门人员,结合当前开展的设计诊断、岗前宣誓等活动,依据风险评估内容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危化品企业风险评估工作将纳入对县(市、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风险评估期间,市局将组成督导组,定期督导、调度风险评估的进展情况。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而未实施评估的,未严格执行评估意见、落实相应防范、应急处臵措施的,未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隐患整改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重
4 大社会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