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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名牌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1:12: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甬名认办函[2014]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名牌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

根据《宁波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决定开展2014年宁波名牌评价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业名牌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批量生产已满3年。

2、申报产品有宁波市注册商标 (2013年底前获注册)。

3、实物质量稳定,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用户(顾客)满意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有市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2013年(含2013年)以后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近三年企业生产的产品未出现监督抽查不合格。

4、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成本费用利润率和总资产贡献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部分申报产品销售额要求详见附件1;其它产品上年度销售额在6000万元以上(或自营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在4000万元以上);或上 1

年度产品销售额居全国同类行业前十位、省内同类行业前三位。

5、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技术装备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6、可采标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7、企业开展质量强企工作,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8、企业建立并实施质量诚信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近三年企业无不良记录。

9、企业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制度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主动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10、企业具有注册备案的“首席质量官”。

11、企业建立质量损失率统计分析制度。

1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二)农业名牌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批量生产已满3年。

2、申报产品有注册商标(2013年底前获注册)。

3、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收益居我市同类产品前茅、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5、具有地域性生产条件的,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地域范围界限。

6、企业建立并实施质量诚信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7、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三)服务业名牌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从事服务业经营已满3年。

2、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主业明确。有商标注册证书或正式受理注册通知;因项目分类没有涵盖无法取得注册商标的行业,须具有区别于其它品牌的服务名称或形象标识。

3、企业年纳税额、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部分行业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4、企业开展质量强企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或管理标准(规范)健全,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并能有效运行实施。

5、服务优质,客户满意度高,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6、企业建立并实施质量诚信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7、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二、优先推荐产品(服务项目)

推荐坚持“严格条件、好中选优、总量控制、有序发展”的原则。优先推荐以下产品(服务项目):

(一)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等4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4大新兴产业;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4大传统优势产业的产品,尤其是宁波市百家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优势总部企业的产品。

(二)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成效显著、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

(三)以自主品牌和出口量大的产品替代进口的产品。

(四)能惠企利民、引导消费的终端产品。

(五)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较大影响的产品。

(六)低碳、节能、环保、资源节约型产品。

(七) 现代物流业、临港服务业、商务会展业、金融服务业、中介服务业以及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

(八)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的产品(服务)。

(九)工业企业中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占职工人数的比重较高。

(十)列入试点并定期统计上报质量损失率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一)按自愿申请原则,新评企业填写宁波名牌申请表(见附件2),复评企业填写宁波名牌复评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上原名牌证书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中注明的证明材料,向所属地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申报(其中服务业新评企业须先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签署意见),申请表可从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附件:1.2014年部分产品(服务)宁波名牌申报条件

2.宁波名牌申请表

3.宁波名牌复评申请表

4.创名牌十个主要顾客名单

5.2014年申报宁波名牌汇总表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有关部门,名牌产品认定委成员单位,市有关行业协会。 宁波名牌产品认定委办公室2014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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