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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反腐,就学香港

发布时间:2020-03-01 16:07: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真反腐,就学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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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反腐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耗费了老百姓大量的情感,更是消耗了政府的大量威信。可是,中国的腐败还处于多发阶段,腐败已经影响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老百姓才对此不满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国反腐效果受制于机制。党内虽然设有纪委,政府虽然设了监察部门,检察系统也设有专门的反贪机构,但这些部门在查处腐败官员时,行动受到制约,查处任何人都需要得到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同意,否则别想查下去,甚至连自己的工作都保不住。这就是为何一把手成为腐败重灾区、一把手一倒往往是大案要案窝案的原因。这个机制不突破,反腐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在这方面,作为中国一个行政区的香港为我们做出了好榜样。如果是真正反腐,就应该向香港学习,借鉴香港在反腐方面的成功经验。

香港曾经是一个腐败重灾区。救护车拉病人,家属少不得送“茶钱”;病人犒劳医院护工,才能得到开水和便盆;消防队员灭火前要收“开喉费”;跑马赢了要给小费。申请住房、开店、入学及各种公共服务,必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否则永远在等待中。街上跑着贴着特殊标识的黑社会汽车,那是车主贿赂九龙交通部的标志,如果违法,警察见了标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司法尤烈,受贿的警务人员包庇“黄赌毒”,盗版猖獗,社会治安走向崩溃。置身“处处陷阱,没有公理可讲”的社会中,“到处乌烟瘴气”,这是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执行处处长郭文纬对当年香港腐败的描述。

香港如此风气,自然与机制有着极大关系。1973年,总警司葛柏拥有430多万港元却不能解释来源,本人逃至英国“避难”。此事使得蓄积已久的民怨爆发,学生和港民手持“反贪污捉葛柏”的横幅示威游行,要求政府乱世出重典,缉拿葛柏,整顿吏治,由此揭开了香港反对腐败、建立廉洁政府的序幕。成立具有独立性的反贪机构,成为香港建设廉洁政府的主要措施。经过若干年的奋斗,在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中——133个国家和地区,香港居14位,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香港为何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如此之好呢?其原因是:

(1)廉政公署的治理特权。香港廉政公署最重要的一点是独立,不受任何人的管制。廉政公署工作的依据只有《廉政公署条例》。按照这个条例,廉署必须接受任何贪污投诉,不能因为金额问题而不进行调查或有选择的处理投诉,这一点不受任何人干涉,也无人胆敢“打招呼”“递条子”。退一万步讲,即使有人“打招呼”、“递条子”,也对案件查处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因为廉署人员甚至廉政专员都没有权力撤销调查,除非得到“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的通过。为了保证有案必查、有报必查,任何案件的查处都不能由某一个人独立负责,而是要经过集体讨论,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影响到案件的调查处理。这种独立性还体现在,即使举报涉及到香港特首,廉政公署也必须进行调查。这一点至关重要。在大陆,调查任何一位官员,都需要纪委同意,而纪委又需要请示党委一把手,基本没有独立性。如果一把手坚决反腐而自身廉洁,查处腐败相关好办一些,如果不是这样,纪委实际上成为唱反腐高调、喝茶水度日的清闲部门,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是一个摆设。

(2)有一支专业和廉洁的队伍。机制与人员是相辅相成的。香港既有独立的廉政公署,也有独立的廉署职员。廉署职员要求极高,仅实习期就需两年半,培训、实践、考核全部通过才能过关。因为这关系到反贪的质量。廉署职员不仅自身廉洁,亲朋的财政也要全公开,几乎就是一个透明人。这一点在大陆是不可想像的,公示官员财产研究了多年,也在各地试点了多年,据说效果极好,可就是不见推进。这说明,大陆官员普遍存在不敢公开、不愿公开财产,因为许多官员财产来路不明,与本人收入明显不符。官员连自己的财产都不敢公布,更不用说公布亲朋财产了。当然,香港廉署职员的工作、收入、安全和经费保障是没有问题的,不会受到任何方面的限制与打击报复。反观大陆的反腐官员,职务握在组织部门手里,办案经费与设施、设备保障卡在政府手里,日常生活掌握在地方官员手里,要反腐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职位和安全,后顾之忧甚多,各方牵扯更多,查处腐败起来缩手缩脚在所难免,反腐效果自然难以保证。

(3)365天不分昼夜接受举报。廉署规定白天夜晚24小时接受贪污举报,48小时内要对所有举报进行处理;每个工作日都有固定的安排,每天9点15分全部执行处高级职员一起处理过去24小时收到的举报。这种处理,首先是看每一起举报是否属于贪污腐败,如果是,立即处理,如果不是则不处理,也没有权力处理。其次是看一看举报能否有查处线索,有线索立即处理,如何举报很空洞,没有办法获得更多资料,就可能不处理。从多年的情况看,

大约有70%左右的投诉或举报廉政公署进行了查处。反观大陆反腐部门,责任心和积极性就要差得多。首先有一个涉案金额数量限制,达到了限额才查,否则不查。其次是没有任何反腐机构24小时接受举报,有的网上信箱从来不查阅,有的接到举报信压着不办也无人追究责任。再次是根本没有48小时的工作时限,有些案件反复举报,向各方面举报,最后只有得到最高层批示,下面对查处。第四,查处的决定权按照官员任免权限进行处理,限制了反腐部门的查处。

(4)细致入微地抓好腐败预防。防治贪污处把宣传口号写在公共场所的广告上——“给小费、收小费都是犯法”、“贪污问题不会自动解决,有赖市民挺身举报,才能令香港廉洁公平”、“防腐胜于反腐”等等。香港廉政公署社会关系处的职责则是: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危害,争取公众支持肃贪倡廉,利用一切宣传媒介反贪。他们的具体工作是,廉政进社区、廉政进课堂、廉政作广告。廉署人员进社区办防贪讲座、争取让香港市民人人成为廉政之友。每所小学校每周一堂课播放德育教育卡通片“想一想”。故事一般是无结局的,为的是引发学生作道德思考并且撰写道德文章。大中学生接受的廉政课程是“反贪个案齐探讨”。廉署每周提供一个案件供课堂讨论。此举,是要给将来成为公务员的青少年打防腐疫苗。“平生不做贪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贪污毁商机”,香港市民非常熟悉这样的肃贪警示广告。反观大陆的反腐教育,多是领导作大报告,空对空,效果不佳。

(5)涉及利益冲突必须申报。防治贪污处的防腐措施首推“申报利益冲突”——当公司职员个人利益与其所服务机构利益发生冲撞时,人性弱点容易导致职员在做工作时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随后发生利益冲突,结果使公司财政、声誉受损。如职员参与招投标工作,亲属正好是竞投者,他就很可能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因此,廉署的政策是,涉及利益冲突必须申报。此举正是为了防止贪官合法的暗箱操作和家族腐败。香港这种回避制度落实得很好,大陆也有这方面制度,任职回避制度,案件回避制度都有,可是形同虚设。看来,制度是一回事,落实又是一回事,不能落实的制度等于没有制度。香港反腐的终极目标是“让人不想贪”。廉署公务员人手一册《公务员防贪要诀》,人手一盘《防止贿赂条例——政府人员诚信培训短片》。在这个片子中,公务员一旦犯错,包公便举锤敲头质询——清正廉洁了吗?不畏权贵了吗?不徇私情了吗?并且还要教导公务员,要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钱债逼人。

在香港,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话叫做“香港胜在有ICAC”。生活于亚洲最繁华也是廉洁的城市之一,香港人呼吸着自由、公平和清廉的空气,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个独特的机构。香港媒体有诗评价廉署说,“如明矾,澄清了香港一池混水”。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诠释法制社会“就是大家做事守规矩”。现在大陆的情况是,许多官员不守规矩,可是却得到应有的惩罚,久而久之形成了负面导向强于正面导向的结果,这又源于反腐机构在缺乏独立性的情况下反腐效果不好。反腐机制独立就能保证反腐效果,反腐效果又促进了反腐教育,两者互相促进,最终形成了廉洁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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