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二中2017—2018学年度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说明
一、名额分配
年级高一高二高三合计学生人数8569149052675分配比例1:5.131:5.131:5.131:5.13分配名额167178176
521二、所有资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晋城市居民户籍。 2.有晋城二中学籍。 3.家庭生活困难。
4..遵守纪律、勤奋诚实、品行优良、生活俭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1.监护人学生本人低保的。 2.孤儿。
3.学生本人残疾或大病的。 4.烈属、军属家庭贫困的。
5.监护人有亡故、残疾、大病的,并因此导致家庭经济贫困的。 6.因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贫困的。
以上情况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纳入资助范围:
1.有高档汽车的。 2.有多套住房的。 3.家里豪华装修的。 4.生活奢侈的。
五、班级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推荐会议记录(格式另附,放到档案袋内最上面)。
2 “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推荐名单(格式另附,用浆糊贴在档案袋正面)。
3 学生申请材料。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申请表、贫困证明(村委或社区盖章)、入户调查表、户口本(监护人和自己)复印件、其他优先资助证明、证件(班主任审查原件留复印件)的顺序排列,并把每位申请人的材料订起来,按推荐顺序放到档案袋里,档案袋正面粘贴推荐名单。
4班主任要审核申请材料所需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情况属实。
六.年级组需要提供的材料。
1.“国家助学金”年级组评审推荐会议记录(格式另附)。 2.“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格式另附)和公示图片(打印到A4纸上)。
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审核表纸质和电子版。
晋城二中教务处 2017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