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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3-04 01:19: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致广大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胶州市公安局根据上级机关统一部署要求,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在我市辖区国省道胶州段上增设了部分电子抓拍系统,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行车秩序,避免因交通违法而被处罚。

在我市省道S217朱诸路(胶莱镇至铺集镇道路)、S219大营路(平度大泽山至胶州营海道路)两条省道上建设了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治安卡口(带超速抓拍功能)共7处电子抓拍系统。具体地点:朱诸路与香港路路口(电子警察)、朱诸路与铺集派出所路口(电子警察)、朱诸路大朱戈世原鞋厂以东处(治安卡口)、大营线与新北外环路口(电子警察)、大营线与香港路路口(电子警察)、大营线赵家园处(治安卡口)、大营线周家村处(治安卡口)。

现将电子抓拍系统工作原理及处罚标准予以告知:

1、闯红灯电子警察:在停车线前后各设虚拟线圈一个,闯红灯、逆向行驶、压实线、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被闯红灯电子警察记录。

闯红灯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压实线)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0元;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罚款100元,驾驶证扣2分;故意污损、遮挡、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暂扣车辆。

2、超速电子警察(含治安卡口):在车道内设置两个地感线圈,机动车辆在超过规定车速时,就会触发系统进行拍照。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警告,驾驶证扣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30%的罚款50元,驾驶证扣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罚款500元,驾驶证扣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在高速公路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50%的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在高速公路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一旦违法被系统抓拍将自动传输到车辆管理后台,并将车辆信息锁档,只有接受处罚后才可以解档,办理车辆年审、过户等业务。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机动车辆,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从而避免因道路交通违法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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